[发明专利]用于操作车辆制动系统的机电式制动助力器的控制设备和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780081024.6 | 申请日: | 2017-11-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39787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9-03 |
| 发明(设计)人: | H·福尔特;D·曼科普夫;C·宾德尔;M·格德斯;O·富克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0T13/66 | 分类号: | B60T13/66;B60T8/48;B60T13/74;B60T17/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郑立柱;张鹏 |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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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操作 车辆 制动 系统 机电 助力器 控制 设备 方法 | ||
1.一种用于车辆的制动系统的至少一个机电式制动助力器(52)的控制设备(50),包括:
电子装置(54),被配置为:
-通过考虑输出到所述电子装置(54)的关于所述车辆的驾驶员的制动请求和/或所述车辆的速度自动控制装置的制动请求的至少一个制动指示信号(58),确定关于所述机电式制动助力器(52)的电机的目标转速(ω)的至少一个目标值(ω);和
-通过考虑所确定的所述目标值(ω),将至少一个控制信号(56)输出到所述机电式制动助力器(52)的所述电机;
其特征在于,
所述电子装置(54)还被配置为:
-通过至少考虑所述机电式制动助力器(52)的所述电机的电机电流的实际电流强度(I)和所述机电式制动助力器(52)的所述电机的转子的实际转角确定关于所述机电式制动助力器(52)的所述电机的最大目标转速(ωmax)的最大目标值(ωmax);和
-确定关于所述机电式制动助力器(52)的所述电机的所述目标转速(ω)的目标值(ω)最大等于所确定的最大目标值(ωmax)。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设备(50),其中所述电子装置(54)被配置为,通过至少考虑所述电机的所述电机电流的所述实际电流强度(I)和所述电机的所述转子的所述实际转角估计用于所述制动系统的主制动缸上游的所述机电式制动助力器(52)在所述主制动缸中的制动力的估计值(Festimated),并且通过考虑用于所述制动力的所述估计值(Festimated)来确定所述最大目标值(ωmax)。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设备(50),其中所述电子装置(54)被配置为,通过至少考虑所述电机的所述电机电流的所述实际电流强度(I)和所述电机的所述转子的所述实际转角来估计负载转矩(L),所述负载转矩(L)使所述制动系统反作用于所述机电式制动助力器(52)的所述电机,并且通过考虑所估计的负载转矩(L)来确定所述最大目标值(ωmax)。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控制设备(50),其中所述电子装置(54)被配置为,通过至少考虑所述电机的所述电机电流的所述实际电流强度(I)和所述电机的所述转子的所述实际转角来估计负载转矩(L),所述负载转矩(L)使所述制动系统反作用于所述机电式制动助力器(52)的所述电机,并且通过考虑所估计的负载转矩(L)来确定所述最大目标值(ωmax)和/或所述制动力的估计值(Festimated)。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设备(50),其中所述电子装置(54)被配置为:
-通过至少考虑所述电机的所述电机电流的所述实际电流强度(I),确定所述机电式制动助力器(52)的所述电机的电机转矩(Mmotor);
-通过至少考虑所述电机的所述转子的所述实际转角确定所述机电式制动助力器(52)的所述电机的所述转子的角加速度(ω·);
-确定所述机电式制动助力器(52)的所述电机的所述转子的所述角加速度(ω·)与所述电机的惯量(θ)的乘积;和
-通过至少考虑所述电机的所述电机转矩(Mmotor)与所述角加速度(ω·)和所述惯量(θ)的乘积之间的差值来确定所述负载转矩(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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