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利用辐照降解人参口服液中农药残留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362089.7 | 申请日: | 2012-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237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2-19 |
发明(设计)人: | 陈其勇;吴若昕;何佳;韩红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
主分类号: | A23L1/015 | 分类号: | A23L1/015;A23L1/025;A23L1/29 |
代理公司: | 天津佳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002 | 代理人: | 侯力 |
地址: | 300461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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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利用 辐照 降解 人参 口服液 农药 残留 方法 | ||
1.一种利用辐照降解人参口服液中农药残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以高能电子束为辐射源对含有六种禁限用农药杀扑磷、地虫硫磷、二嗪磷、伏杀硫磷、吡虫啉和甲氰菊酯的人参口服液进行处理,使农药降解;所述的高能电子束由电子加速器产生,电子加速器的能量为7.5MeV,电子辐照剂量为2~15kGy;辐照前后样品溶液的浓度通过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其降解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降解实验中人参口服液中添加的农药标样的浓度为0.2mg/kg,此方法对限量标准在0.05~0.5mg/kg之间的农药均适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人参口服液中农药含量高于0.5mg/kg,将其稀释后再辐照处理,所述稀释为加入不含农药的空白人参口服液混合,使其混合后的农药含量低于0.5mg/kg。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辐照过程中,要保证人参口服液接受辐照剂量的均匀性,其最高接受剂量与最低接受剂量的比为1.5~2,最高不得大于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含所述六种禁限用农药人参口服液样品置于电子加速器的辐照窗口下;开启电子加速器进行电子束辐照;电子加速器的能量为7.5MeV,电子辐照剂量为2~15kGy;辐照前后样品溶液的浓度通过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其降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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