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煤矿井下无人驾驶无轨胶轮车控制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2022569148.0 | 申请日: | 2020-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213024069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20 |
发明(设计)人: | 刘晓娟;吕洲;李彤;郝铭;闫政 | 申请(专利权)人: | 晋中学院 |
主分类号: | G05D1/02 | 分类号: | G05D1/02;G01D21/0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18 | 代理人: | 董蕾 |
地址: | 030619 山***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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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煤矿 井下 无人驾驶 无轨 胶轮 控制系统 | ||
1.一种煤矿井下无人驾驶无轨胶轮车控制系统,包括中央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控制器的输入端分别电性连接有超声波检测装置、雷达检测模块、环境检测模块、亮度检测模块和车辆检测模块,所述中央控制器的输出端双向电性连接有故障检测模块,所述中央控制器的输出端分别电性连接有定位通信装置、驱动装置、制动装置、转向装置和补光照明模块,所述定位通信装置的输出端信号连接有通信基站,所述通信基站的输出端信号连接有中央服务器,所述中央服务器的输出端分别电性连接有监控终端和报警模块,所述车辆检测模块包括转速检测模块、制动检测模块、转矩检测模块和胎压检测模块,所述转速检测模块、制动检测模块、转矩检测模块和胎压检测模块的输出端均与中央控制器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无人驾驶无轨胶轮车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波检测模块为超声波传感器,所述雷达检测模块为雷达探测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无人驾驶无轨胶轮车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境检测模块为摄像头,所述亮度检测模块为光敏传感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无人驾驶无轨胶轮车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照明模块为照明灯,所述报警模块为报警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无人驾驶无轨胶轮车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转速检测模块为转速传感器,所述制动检测模块为制动传感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无人驾驶无轨胶轮车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转矩检测模块为转矩传感器,所述胎压检测模块为胎压传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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