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助力装置以及制动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75110.0 | 申请日: | 2018-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7282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02 |
发明(设计)人: | 水崎隆规;小西泰史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立安斯泰莫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T13/74 | 分类号: | B60T13/74;B60T8/40;B60T13/1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宋巧苓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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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助力 装置 以及 制动 控制 | ||
1.一种电动助力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电动助力装置包括:
输入构件,通过制动踏板的操作而进退移动;
活塞,可相对移动地被配置在所述输入构件;
电动致动器,使所述活塞进退移动;以及
控制装置,根据所述制动踏板引起的所述输入构件的操作量,控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
通过所述活塞的移动,迫使主缸内产生制动液压,该制动液压被供给液压路径,
在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条件成立的情况下,所述控制装置限制与所述输入构件的操作量相应的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
在所述制动踏板被操作的状态下,在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所述条件被解除的情况下,所述控制装置根据所述输入构件的操作量,使驱动所述电动致动器的电流从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被限制时的值增加到比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被限制时大,并且比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未被限制时小的值。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助力装置,其特征在于,
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条件是,车辆的电源电压比第1电压规定值低。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助力装置,其特征在于,
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条件是,所述电动致动器的温度比第1温度规定值高。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助力装置,其特征在于,
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条件是,所述控制装置的温度比第2温度规定值高。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助力装置,其特征在于,
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条件是,车辆的电源装置的温度比第3温度规定值高。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助力装置,其特征在于,
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条件在车辆的电源电压为第2电压规定值以上时被解除。
7.一种制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该制动控制装置根据制动请求驱动电动致动器,使其产生减速度,在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条件成立的情况下,将对所述制动请求的流向所述电动致动器的电流限制到规定电流值以下,
在制动踏板被操作的状态下,在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所述条件被解除的情况下,使对制动请求的流向所述电动致动器的电流从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被限制时的值增加到比所述规定电流值大,并且比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未被限制时小的值。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条件是,车辆的电源电压比第1电压规定值低。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条件是,所述电动致动器的温度比第1温度规定值高。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条件是,所述制动控制装置的温度比第2温度规定值高。
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条件是,车辆的电源装置的温度比第3温度规定值高。
12.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制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限制所述电动致动器的驱动的条件在车辆的电源电压为第2电压规定值以上时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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