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组合物和人参皂苷F4的应用在审
申请号: | 201710523786.9 | 申请日: | 2017-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958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9 |
发明(设计)人: | 胡堃;吴帼英;林广勤;崔侠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州华瑞和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704 | 分类号: | A61K31/704;A61K36/815;A61K36/074;A61P35/00 |
代理公司: | 福州市博深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35214 | 代理人: | 林志峥 |
地址: | 350000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工***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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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治疗 细胞 肺癌 组合 人参 皂苷 f4 应用 | ||
1.一种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含有人参皂苷F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还包括灵芝提取物、黄芪提取物、西洋参提取物、三七提取物、当归提取物、山药提取物、淫羊藿提取物中的一种或几种。
3.根据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为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散剂、乳剂、注射剂、溶液剂、喷雾剂、气雾剂、凝胶剂、霜剂或贴膏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以人参皂苷F4为主要活性成分加上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所述载体包括填充剂、崩解剂、粘合剂、润滑剂、甜味剂中的一种或几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比的原料组成:人参皂苷F4 1份;灵芝提取物1份;黄芪提取物2份;枸杞提取物5份;淀粉10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比的原料组成:人参皂苷F4 1份;微晶纤维素10份;聚维酮K30 3份;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4份;硬脂酸镁1份。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如下重量份比的原料组成:人参皂苷F4 1份;灵芝提取物1份;乳糖10份;预胶化淀粉5份;硬脂酸镁1份。
8.人参皂苷F4在制备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组合物中的应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由人参皂苷F4和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组成,所述载体包括填充剂、崩解剂、粘合剂、润滑剂、甜味剂中的一种或几种。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组合物为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散剂、乳剂、注射剂、溶液剂、喷雾剂、气雾剂、凝胶剂、霜剂或贴膏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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