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车辆的碰撞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520954315.X | 申请日: | 2015-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56440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25 |
发明(设计)人: | 宁强富;吴靖;胡思明;刘海亮;刘巍;李力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1/15 | 分类号: | B62D21/15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范晓斌;郭海彬 |
地址: | 317000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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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车辆 碰撞 支架 | ||
1.一种用于车辆的碰撞支架,用于副车架和车身纵梁安装,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支架为近似三角形结构并在其三个角处分别设有三个连接点,第一连接点与第二连接点靠近所述副车架并与所述副车架一端相连接,第三连接点远离所述副车架并与所述车身纵梁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碰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支架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碰撞支架布置所述副车架同侧两端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碰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副车架具有“口”字形结构或碟形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碰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副车架包括用于分别吸收与传递碰撞能量与碰撞力的副车架防撞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碰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支架靠近所述第一连接点与所述第三连接点所在的轮廓线设置为一直线,并近似垂直于所述副车架防撞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碰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轮廓线向内凹成一曲线且所述碰撞支架靠近所述第一连接点与所述第二连接点所在的轮廓线设置为向内凹的一条曲线。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碰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支架在Z方向与所述副车架构成一个整体。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碰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支架的边缘具有翻边,所述翻边处设置有至少一个圆角过渡。
9.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碰撞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支架的边缘具有翻边,所述翻边处设置至少一区域下沉以构成加强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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