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肉类保鲜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310558869.3 | 申请日: | 2013-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5354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29 |
发明(设计)人: | 吴元领;吴国杰;王桂才;金效真 | 申请(专利权)人: | 镇江市源春肉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B4/06 | 分类号: | A23B4/06;A23B4/20;A23B4/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2003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肉类 保鲜 方法 | ||
1.一种肉类保鲜的方法,包括:
第一步:将刚刚屠宰的猪肉放置在0-4℃的环境中冷却12-48小时,形成冷鲜肉;
第二步:给所述冷鲜肉表面涂抹保鲜液;
第三步:将所述冷鲜肉气调包装,所述气调包装所用气调保护气为40%—50%体积的CO2、1%-11%体积的CO和59%-39%体积的N2。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肉类保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步中冷却时间为24小时,所述第二步中使用的保鲜液为0.25%体积的壳聚糖、1%体积的乳酸钠、1%体积的乳酸和250mg/kgNisin。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肉类保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气调保护气为50%体积的CO2、1%体积的CO和49%体积的N2。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镇江市源春肉制品有限公司,未经镇江市源春肉制品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558869.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