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毛木耳提取物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45474.5 | 申请日: | 2013-08-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1758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赵爽;刘宇;许峰;陈杰;王守现;王兰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
主分类号: | A61K36/07 | 分类号: | A61K36/07;A23L1/29;A23L1/28;A61P3/06;A61P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5 | 代理人: | 关畅;任凤华 |
地址: | 100097 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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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木耳 提取物 及其 制备 方法 应用 | ||
1.具有降血脂功能的毛木耳提取物,按照包括如下步骤的方法制备:用无水乙醇沉淀毛木耳3号子实体水提液,收集沉淀,得到具有降血脂功能的毛木耳提取物;所述毛木耳3号子实体水提液是用水从毛木耳3号的子实体中提取出来的水溶性物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木耳提取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降血脂功能的毛木耳提取物按照权利要求3-6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制备。
3.制备具有降血脂功能的毛木耳提取物的方法,包括:用无水乙醇沉淀毛木耳3号子实体水提液,收集沉淀,得到具有降血脂功能的毛木耳提取物;所述毛木耳3号子实体水提液是用水从毛木耳3号的子实体中提取出来的水溶性物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经干燥得到所述具有降血脂功能的毛木耳提取物。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毛木耳3号子实体水提液按照包括如下步骤的方法制备:1)用水浸泡粉碎后的毛木耳3号子实体8-12小时,加热至90-100℃保持3-4小时,收集水溶性物质和残渣,将该水溶性物质和残渣分别称为水溶性物质1和残渣1;
2)向所述残渣1中再加入水,加热至90-100℃保持3-4小时,收集水溶性物质和残渣,将该水溶性物质和残渣分别称为水溶性物质2和残渣2;
3)向所述残渣2中再加入水,加热至90-100℃保持3-4小时,收集水溶性物质,将该水溶性物质称为水溶性物质3;
将所述水溶性物质1、所述水溶性物质2和所述水溶性物质3合并得到所述毛木耳3号子实体水提液。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毛木耳3号子实体水提液按照包括如下步骤的方法制备:用水浸泡粉碎后的毛木耳3号子实体8-12小时,加热至90-100℃保持3-4小时,收集水溶性物质,该水溶性物质即为所述毛木耳3号子实体水提液。
7.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降血脂功能的毛木耳提取物在制备降血脂功能的产品或在制备缓解脂肪肝产品中的应用。
8.包括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降血脂功能的毛木耳提取物的具有降血脂功能的产品,或具有降血脂功能和缓解脂肪肝功能的产品。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产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降血脂功能的产品为A或B,所述具有降血脂功能和缓解脂肪肝功能的产品为所述A或所述B;
所述A为由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降血脂功能的毛木耳提取物、山楂汁、枣汁、低聚木糖、甜菊糖苷、红茶和水组成的口服液;每100ml口服液中,所述毛木耳提取物以多糖的质量计为0.39克,所述枣汁以可溶性固形物的质量计为2.3克-2.4克;所述山楂汁以可溶性固形物的质量计为2.3克-2.5克;低聚木糖的质量为2.0克;所述甜菊糖苷的质量为0.05克,所述红茶的质量为0.8克;
所述B为由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具有降血脂功能的毛木耳提取物、山楂汁、枣汁、低聚木糖、果葡糖浆和水组成的口服液;每100ml口服液中,所述毛木耳提取物以多糖的质量计为0.39克,所述枣汁以可溶性固形物的质量计为2.5克-2.7克;所述山楂汁以可溶性固形物的质量计为2.6克-2.7克;低聚木糖的质量为2.0克;所述果葡糖浆的质量为8.0克。
10.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产品在制备具有降血脂功能和缓解脂肪肝功能的产品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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