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基于蛋白质的可逆凝胶的充气食品产品有效
申请号: | 201280015116.1 | 申请日: | 2012-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58703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2-22 |
发明(设计)人: | Z·D·古内斯;J-M·荣;H·J·W·林巴赫;C·J·E·施密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雀巢产品技术援助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3L29/281 | 分类号: | A23L29/281;A23G9/38;A23G9/40;A23J3/08;A23P30/4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11247 | 代理人: | 张朔,黄革生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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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基于 蛋白质 可逆 凝胶 充气 食品 产品 | ||
1.充气食品产品,其包含0.001至1.5、优选0.05至1.5、更优选0.2至1.5、最优选0.5至1.5wt%的蛋白质原纤维和0.01至0.2mol/L的一价盐,其中所述充气食品产品包含可逆凝胶,所述可逆凝胶可通过如下方法获得:将含有0.1至5wt%球状蛋白质的蛋白质溶液在60℃至100℃的温度和低于2.5的pH下加热30分钟至48小时,得到原纤维形式的蛋白质聚集物,然后以任意顺序任选地将原纤维与盐的水溶液或与盐粉末在2.5至8的pH下混合,并稀释以在食品产品中提供0.001至1.5、优选0.05至1.5、更优选0.2至1.5、最优选0.5至1.5wt%的蛋白质纤维。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充气食品产品,其中在蛋白质原纤维形成期间不加入盐。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的充气食品产品,其中最终的二价阳离子浓度为小于0.017mol/L。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充气食品产品,其具有20%至250%的膨胀度。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充气食品产品,其是冷冻的。
6.根据权利要求5的充气食品产品,选自冰淇淋、冰糕、植物油脂冰淇淋、冷冻酸乳、乳冰、雪泥、冷冻饮料、奶昔和冷冻甜点。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的充气食品产品,其还包含5至15%非脂乳固体、0至20%脂肪、5至30%甜味剂和0.1至3%稳定剂系统。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充气食品产品,其中球状蛋白质选自乳清蛋白、血液球蛋白、大豆蛋白、可溶性小麦蛋白、马铃薯蛋白、羽扇豆蛋白、芥花蛋白和豌豆蛋白。
9.根据权利要求8的充气食品产品,其中球状蛋白质为β-乳球蛋白或乳清蛋白分离物。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充气食品产品,其中可逆凝胶可通过将含有2至4%球状蛋白质的蛋白质溶液进行加热而获得。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充气食品产品,其中将蛋白质溶液加热2至10小时。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充气食品产品,其中将蛋白质溶液在80℃至98℃的温度下加热。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充气食品产品,其中将蛋白质溶液在低于2的pH下加热。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充气食品产品,其中将原纤维在比球状蛋白质的等电点高0.1个、优选高0.5个、更优选高1个pH单位的pH下进行处理。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充气食品产品,其中将原纤维用一价盐的水溶液进行处理,以提供含有0.02至0.15mol/L的一价盐的食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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