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京酱鸡柳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201210174689.0 | 申请日: | 2012-05-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7718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14 |
| 发明(设计)人: | 汤建英;汤建妹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市好得睐美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L1/315 | 分类号: | A23L1/315;A23L1/318;A23L1/314;A23L1/29 |
| 代理公司: | 苏州铭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46 | 代理人: | 张一鸣 |
| 地址: | 215128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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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京酱鸡柳 及其 制作方法 | ||
1.一种京酱鸡柳,其特征在于:所述京酱鸡柳主要由950~1050重量份的主料鸡肉和下列重量份的辅料制成:
淀粉 10~12份;
鸡精 14~16份;
味精 8~12份;
老抽 15~18份;
白砂糖 20~30份;
美极鲜 8~12份;
豆瓣酱 20~30份;
甜面酱 20~40份;
蚝油 20~40份;
碳酸氢钠 5~8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京酱鸡柳,其特征在于:还包括10~12份的肉制品腌制剂。
3.一种采用权利要求1或2中的主料和辅料制作京酱鸡柳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将所述辅料和主料鸡肉投入滚揉机进行滚揉操作,然后在0-5℃条件下腌渍4-6小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作京酱鸡柳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鸡肉在滚揉操作之前需剔除鸡油、杂物。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作京酱鸡柳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鸡肉在滚揉操作之前要切割成条状,所述条状尺寸为8×0.75×0.75厘米。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作京酱鸡柳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滚揉操作时间为10~15分钟。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制作京酱鸡柳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滚揉操作时间为1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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