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五谷杂粮食品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69115.7 | 申请日: | 2012-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5096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柴卫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柴卫华 |
主分类号: | A23L1/164 | 分类号: | A23L1/164;A23L1/29;A23L1/20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李世喆 |
地址: | 730000 甘肃省***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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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五谷杂粮 食品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五谷杂粮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五谷杂粮食品中的粮食类原料包括小麦粉,还包括甜荞粉、玉米粉、莜麦粉、谷子粉、糜子粉、扁豆粉或苦荞粉中的任意四种或五种,所述小麦粉的重量占所述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五谷杂粮食品,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粮食类原料包括小麦粉、甜荞粉、玉米粉、莜麦粉、谷子粉和/或糜子粉时,按重量计,所述小麦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所述甜荞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所述玉米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60%,所述莜麦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所述谷子粉和/或糜子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
或
当所述粮食类原料包括小麦粉、甜荞粉、玉米粉、莜麦粉和扁豆粉时,按重量计,所述小麦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所述甜荞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20~40%,所述玉米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所述莜麦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所述扁豆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20~40%;
或
当所述粮食类原料包括小麦粉、甜荞粉、玉米粉、扁豆粉、谷子粉和/或糜子粉时,按重量计,所述小麦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所述甜荞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所述玉米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所述扁豆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20~40%,所述谷子粉和/或糜子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20~40%;
或
当所述粮食类原料包括小麦粉、苦荞粉、玉米粉、莜麦粉、谷子粉和/或糜子粉时,按重量计,所述小麦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所述苦荞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30~50%,所述玉米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所述莜麦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所述谷子粉和/或糜子粉的重量占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五谷杂粮食品,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粮食类原料中同时包括谷子粉和糜子粉时,所述谷子粉与糜子粉的重量比为3∶7~7∶3。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五谷杂粮食品,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辅料,所述辅料包括胡麻籽、芝麻、茴香、花生、葵花仁和苦豆中的一种或几种,且所述辅料的总重量与粮食类原料的总重量的比为1∶400~1∶100。
5.一种五谷杂粮食品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向容器内加入粮食类原料,所述五谷杂粮食品中的粮食类原料包括小麦粉,还包括甜荞粉、玉米粉、莜麦粉、谷子粉、糜子粉、扁豆粉或苦荞粉中的任意四种或五种,所述小麦粉的重量占所述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10~30%;
将容器内的各组分进行搅拌,搅拌过程中持续加水,使容器内的各物质成为均匀的混合物;所述水的加入量与所述粮食类原料总重量的比为3∶100~25∶100;
将搅拌后的混合物加入挤出机中挤出成型,挤出过程中挤出机各加热段均保持加热状态,加热温度均在50~120℃范围内;
将成型后的混合物进行干燥,使所述混合物的含水量小于8%,即得所述五谷杂粮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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