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56832.6 | 申请日: | 2012-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896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9-26 |
发明(设计)人: | 铃木圭介;中沟昌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立汽车系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L15/20 | 分类号: | B60L15/2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张波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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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车辆 控制 装置 | ||
1.一种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所述电动车辆具有:电动机,其以经由车轴对车轮赋予转矩的方式连接;变换器,其对所述电动机供给电流;控制单元,其以对所述车轮赋予预先设定的、对应于加速操作量的基准转矩的方式控制所述变换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装置具有车速计算部,该车速计算部对具有所述车轮的车辆的速度进行计算,
所述控制单元具有基准转矩修正部,该基准转矩修正部在所述算出的车速处于规定的速度区域时,在使所述基准转矩增加或减少之后,使其回归到所述基准转转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装置具有制动操作状态检测部,该制动操作状态检测部检测驾驶员的制动操作状态,
所述基准转矩修正部在所述制动操作状态检测部未检测到操作状态的情况下,使所述基准转矩增加。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基准转矩修正部在所述制动操作状态检测部检测到制动操作状态的情况下,使所述基准转矩减少。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装置具有加速操作状态检测部,该加速操作状态检测部检测驾驶员的加速操作状态,
所述基准转矩修正部在所述加速操作状态检测部检测到操作状态的情况下,使所述基准转矩增加。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装置具有:制动操作状态检测部,其检测驾驶员的制动操作状态;加速操作状态检测部,其检测驾驶员的加速操作状态,
所述基准转矩修正部在所述制动操作状态检测部和所述加速操作状态检测部未检测到操作状态的情况下,使所述基准转矩增加。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算出的车速越低,所述基准转矩修正部越增大所述基准转矩的减少量。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算出的车速为第一规定速度以下且比所述第一规定速度小的第二规定速度以下的范围内,所述算出的车速越高,所述基准转矩修正部越增大所述基准转矩的增加量。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算出的车速为第一规定速度以下且比所述第一规定速度小的第二规定速度以上的范围内,所述算出的车速越低,所述基准转矩修正部越增大所述基准转矩的增加量。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车辆的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规定的速度区域为在从所述电动机至所述车轮的动力消耗部产生共振现象的速度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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