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低蛋白食品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810201611.7 | 申请日: | 2008-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85543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18 |
发明(设计)人: | 王锋;汪年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A23L1/307 | 分类号: | A23L1/307 |
代理公司: | 上海交达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锡麟;王桂忠 |
地址: | 20024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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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蛋白 食品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一种低蛋白食品,其特征在于,包括鸡蛋清和/或牛奶、商品淀粉,所述的鸡蛋清或/和牛奶与商品淀粉的重量比例为:6.5±3.5:93.5±3.5,鸡蛋清和/或牛奶的重量按照所含蛋白质重量算,商品淀粉蛋白质质量含量低于0.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蛋白食品,其特征是,所述的商品淀粉是小麦淀粉、玉米淀粉、马铃薯淀粉或者菱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蛋白食品,其特征是,所述的鸡蛋清和牛奶重量比为1:1,按照蛋白质重量。
4.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低蛋白食品,其特征是,所述的牛奶为脱脂牛奶,脱脂牛奶含蛋白质质量为3%。
5.根据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低蛋白食品,其特征是,所述的鸡蛋清含蛋白质质量为12%。
6.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低蛋白食品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按下述重量配比将鸡蛋清或/和牛奶与商品淀粉或/和辅料制成水调面团、馒头类发酵面团或面包类发酵面团后,再制成低蛋白食品,其中:
制备水调面团时,重量比例是:
蛋清和/或牛奶与商品淀粉比例为:6.5±3.5:93.5±3.5;
制备馒头类发酵面团的重量比例是:
鸡蛋清和/或牛奶与商品淀粉比例为:6.5±3.5:93.5±3.5;
再按照鸡蛋清和/或牛奶与商品淀粉总重量的1%添加即发型干酵母;
再按照鸡蛋清和/或牛奶与商品淀粉总重量的1%添加复合膨松剂;
制备面包类发酵面团的重量比例是:
鸡蛋清和/或牛奶与商品淀粉比例为:6.5±3.5:93.5±3.5;
再按照鸡蛋清和/或牛奶与商品淀粉总重量的2%添加面包用即发型干酵母;
按照鸡蛋清和/或牛奶与商品淀粉总重量的5%~8%添加油脂;
按照鸡蛋清和/或牛奶与商品淀粉总重量的8%~10%添加蔗糖;
按照鸡蛋清和/或牛奶与商品淀粉总重量的1%加食盐。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低蛋白食品的制备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商品淀粉是小麦淀粉、玉米淀粉、马铃薯淀粉或者菱粉。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低蛋白食品,其特征是,所述的鸡蛋清和牛奶重量比为1:1,按照蛋白质重量计算。
9.根据权利要求6或8所述的低蛋白食品,其特征是,所述的牛奶为脱脂牛奶,脱脂牛奶含蛋白质质量为3%。
10.根据权利要求6或8所述的低蛋白食品,其特征是,所述的鸡蛋清含蛋白质质量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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