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游戏系统和服务提供商系统无效
申请号: | 01801029.6 | 申请日: | 2001-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366464A | 公开(公告)日: | 2002-08-28 |
发明(设计)人: | 小林洋一;中村正人;宇田川浩;上田理;野尻晃平;滝泽直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索尼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F13/00 | 分类号: | A63F13/00;A63F13/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黄小临,王志森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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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游戏 系统 服务 提供商 | ||
1.一种视频游戏系统,包括通过网络连接的视频游戏器件和服务提供商,其中
所述视频游戏器件包括:视频游戏软件程序读出装置,用于从视频游戏程序记录介质读出视频游戏软件程序;客户注册控制装置,用于通过所述网络访问所述服务提供商和执行所述视频游戏软件程序的客户注册;控制装置,用于根据由所述视频游戏软件程序读出装置读出的视频软件程序来控制视频游戏的进展、用于当胜出所述视频游戏的游戏级时通过所述网络访问所述服务提供商、用于从所述服务提供商获得对应于被胜出的游戏级的特许信息;和打印控制装置,用于将从所述服务提供商获得的特许信息转换为打印数据,并输出此打印数据;
所述服务提供商包括:数据库管理装置,用于管理其中注册了对应于视频游戏的游戏级的特许信息的特许数据库和其中注册了所述视频游戏的客户信息的客户数据库;分发控制装置,用于基于来自通过所述网络连接的视频游戏器件的客户信息来控制接受访问、用于由所述数据库管理装置取出对应于被胜出的游戏级的特许信息和分发所述特许信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游戏系统,其中所述服务提供商通过添加能够打印所述特许信息的打印控制程序来由所述分发控制装置分发所述特许信息。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游戏系统,其中所述服务提供商由所述数据库管理装置管理其中注册了广告信息的广告数据库,并由所述分发控制装置通过添加广告信息来分发所述特许信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游戏系统,其中所述服务提供商由所述分发控制装置通过添加识别信息来分发所述特许信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视频游戏系统,还包括有效性确定装置,用于当使用基于所述特许信息的特许时,基于添加到所述特许信息的识别信息,通过所述网络来通知基于所述识别信息的所述特许信息的有效性的确定。
6.一种视频游戏系统,包括:
一个视频游戏程序记录介质,其中记录了视频游戏软件程序,该程序包括视频游戏软件程序体,对应于按照视频游戏软件程序发展的视频游戏的游戏级的特许信息,和当胜出游戏级时能够打印对应于被胜出的游戏级的特许信息的打印控制程序;
一个视频游戏器件,包括用于从记录介质读出所述视频游戏软件程序的视频游戏软件程序读出装置,和用于按照由视频游戏软件程序读出装置读出的视频游戏软件程序发展视频游戏、和按照所述打印控制程序将对应于被胜出的游戏级的特许信息转换为打印数据、和当所述视频游戏的游戏级被胜出时输出打印数据的控制装置;
一个打印机器件,用于打印从所述视频游戏器件输出的所述打印数据。
7.一种视频游戏系统,包括通过网络连接的视频游戏器件和服务提供商,其中
所述视频游戏器件包括:视频游戏软件程序读出装置,用于从具有可以被计算机读取和执行的视频游戏软件程序的记录介质读出视频游戏软件程序,该程序包括视频游戏软件程序体、用于当按照视频游戏软件程序被发展的视频游戏的游戏级被胜出时访问服务提供商,以获得对应于被胜出的游戏级的特许信息并打印该特许信息的识别信息;控制装置,用于按照由视频游戏软件程序读出装置读出的视频游戏软件程序控制发展视频游戏,当视频游戏的游戏级被胜出时,基于识别信息来访问服务提供商以获得对应于被胜出的游戏级的特许信息;和打印控制装置,用于将从服务提供商获得的特许信息转换为打印数据并输出此打印数据;
所述服务提供商包括:数据库管理装置,用于管理包括对应于视频游戏的游戏级的特许信息的数据库;和分发控制装置,用于基于来自通过网络连接的视频游戏器件的所述识别信息来控制接受访问,并由所述数据库管理装置取出对应于被胜出的游戏级的特许信息以分发所述特许信息。
8.一种服务提供商系统,包括:
数据库管理装置,用于管理其中注册了对应于视频游戏的游戏级的特许信息的特许数据库和其中注册了视频游戏的客户信息的客户数据库;
分发控制装置,用于基于来自通过所述网络连接的视频游戏器件的所述客户信息来控制接受访问、并由所述数据库管理装置取出对应于被胜出的游戏级的特许信息以分发所述特许信息。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服务提供商系统,其中所述分发控制装置通过添加能够打印所述特许信息的打印控制程序来分发所述的特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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