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加工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05951.9 | 申请日: | 2012-01-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640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尹显建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市双虎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6B7/00 | 分类号: | F26B7/00 |
代理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51213 | 代理人: | 刘兴亮 |
地址: | 611930 ***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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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加工 木板 原料 干燥 方法 | ||
1.一种加工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燥方法为将木板材原料中部附近破芯分割后再进行干燥工艺使木板材原料内部的水分全部或部分蒸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加工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木板材原料是呈规则或不规则的柱状体圆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工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燥工艺采用如下步骤进行:
将从中部附近破芯分割后的圆木放入干燥罐内,并将干燥罐开口处密封,再采用抽真空设备使干燥罐内部形成真空环境;
从干燥罐的外部进行加热,采用30至165摄氏度的加热温度,加热72至360小时后即得到干燥的木板材原料成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加工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燥罐内部形成真空环境后的压力为0.01至0.1兆帕。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加工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燥罐为呈横向放置的圆管,且圆管的横截面最大直径为20至80厘米。
6.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加工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燥罐为呈横向放置的方管,且其横截面最大面积为300至5000平方厘米。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工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干燥工艺为从中部附近破芯分割后的圆木置于常温环境下自然干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加工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自然干燥的时间1400至5000小时。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加工木板材原料的干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圆木中部附近破芯分割加工为以其横截面直径为中心线进行轴向破芯加工,或偏离中心线3厘米以内进行轴向破芯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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