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变轴长的电动代步车变速箱无效
申请号: | 99212424.7 | 申请日: | 1999-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2389837Y | 公开(公告)日: | 2000-08-02 |
发明(设计)人: | 伍必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必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M11/10 | 分类号: | B62M11/10 |
代理公司: | 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晓舒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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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一种可变轴长的电动代步车变速箱,包括变速箱本体,设有入力孔及出力孔,入力孔供输入齿轮轴穿入,与贯穿出力孔呈平行状态,出力孔横贯变速箱本体,在变速箱本体内置有差速齿轮,与输入齿轮轴啮合并受其传动,其内部及两端垂直方向,分别设有一对相啮合伞齿轮,位于两端的伞齿轮分别连接有变速箱输出长轴及输出短轴,以分别连接至电动代步车后轮,变速箱输出长轴可随车体宽窄的变化,且变速箱本体下方设有一变速箱盖。 | ||
搜索关键词: | 可变 电动 代步 变速箱 | ||
【主权项】:
1.一种可变轴长的电动代步车变速箱,其特征在于,它包括:一变速箱本体,设有一入力孔及贯穿出力孔,所述入力孔插入连接一用于输入动力的输入齿轮轴,所述贯穿出力孔横贯左、右两端在同一水平轴线上,并在所述贯穿出力孔左、右两端间设有一容室;一变速箱盖,活动连接在所述变速箱本体的底端;一差速齿轮,置于变速箱体的容室中,并与所述输入齿轮轴相啮合,以受输入齿轮轴的传动,并在内部两端各设有一容置槽,分别纳置结合一伞齿轮,所述伞齿轮的齿面与差速齿轮的齿面呈垂直九十度的排列,并且,其转动方向与差速齿轮转动方向相互呈垂直九十运转方向;一变速箱输出长轴及变速箱输出短轴,分别在一端连接一伞齿轮,另一端连接至电动代步车的后轮,所述伞齿轮齿面与所述差速齿轮中的伞齿轮齿面呈垂直九十度的啮合,受所述差动齿轮的传动运转,且其运转方向与差速齿轮转向呈同向状态;若干C型固定片,呈上、下固定方式固定在所述变速箱输出长轴的伞齿轮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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