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动叉车用助力执行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822233207.X | 申请日: | 2018-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93662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10 |
发明(设计)人: | 张炳荣;刘惟栋;曲宝军;吕斌;成卫之;张英震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先河荣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5/04 | 分类号: | B62D5/04 |
代理公司: | 淄博佳和专利代理事务所 37223 | 代理人: | 李坤 |
地址: | 25510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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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电动叉车用助力执行机构,属于车辆用转向设备领域。其特征在于:包括球头拉杆组件(3)以及两个助力总成(1),球头拉杆组件(3)有间隔设置的两个,每个助力总成均与两个球头拉杆组件(3)相连,并通过球头拉杆组件(3)与车辆转向轮配合;每个助力总成(1)均包括电机(12),电机(12)与球头拉杆组件(3)之间设置有齿轮齿条机构,齿轮齿条机构的齿条设置在两个球头拉杆组件(3)之间,齿轮齿条机构的齿轮与电机(12)一一对应,电机(12)的输出轴对应的齿轮相连并带动齿轮同步转动。本电动叉车用助力执行机构采用双助力系统,保证当出现转向失效的情况下还可以实现转向功能,保证了转向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 ||
搜索关键词: | 球头拉杆 齿轮齿条机构 电动叉车 电机 齿轮 车辆转向轮 带动齿轮 间隔设置 同步转动 转向功能 转向设备 车辆用 输出轴 双助力 转向器 齿条 保证 配合 | ||
【主权项】:
1.电动叉车用助力执行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球头拉杆组件(3)以及两个助力总成(1),球头拉杆组件(3)有间隔设置的两个,每个助力总成均与两个球头拉杆组件(3)相连,并通过球头拉杆组件(3)与车辆转向轮配合;每个助力总成(1)均包括电机(12),电机(12)与球头拉杆组件(3)之间设置有齿轮齿条机构,齿轮齿条机构的齿条设置在两个球头拉杆组件(3)之间,齿轮齿条机构的齿轮与电机(12)一一对应,电机(12)的输出轴对应的齿轮相连并带动齿轮同步转动,齿条的端部与对应侧的球头拉杆组件(3)转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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