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辣椒酱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01127538.3 申请日: 2001-10-08
公开(公告)号: CN1137632C 公开(公告)日: 2004-02-11
发明(设计)人: 张洪国 申请(专利权)人: 张洪国
主分类号: A23L1/221 分类号: A23L1/221
代理公司: 烟台信合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梁翠荣
地址: 264002山*** 国省代码: 山东;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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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明公开了一种辣椒酱及其制作方法,属佐餐食品及制作方法,其组分按重量份,黄豆15-25份,辣椒1-2份,花生果10-20份,芝麻0.2-0.5份,葱0.4-0.6份,姜0.1-0.3份,盐2.5-5份,花椒0.08-0.15份,大茴香0.08-0.15份,香菜0.1-0.3份,大蒜0.1-0.3份,人参酒0.3-0.8份,味精0.1-0.12份,水适量,配方中的人参酒是由0.5-1份人参在10-15份的白酒中浸泡15-20天,过滤制得,分别将辣椒、黄豆、花生果、芝麻用自来水清洗干净,烘炒,研磨过滤成粉,将花椒烘炒研磨过滤成粉,将葱、姜、香菜、大蒜洗净与大茴香一起用纱布包好,投到加热釜中加热,加一定量的水然后加温,当水开后,将纱布袋取出,将黄豆粉、花椒粉、辣椒粉、花生果粉、芝麻粉一起用自来水调匀,倒入釜中加热熬煮成糊状,加入食盐调匀为初级酱,当温度降到常温,加入人参酒搅拌均匀成为辣椒酱。
搜索关键词: 一种 辣椒酱 及其 制作方法
【主权项】:
1、一种辣椒酱,其组分和用量如下:重量份,黄豆15-25份,辣椒1- 2份,花生果10-20份,芝麻0.2-0.5份,葱0.4-0.6份,姜0.1-0.3份, 盐2.5-5份,花椒0.08-0.15份,大茴香0.08-0.15份,香菜0.1-0.3份, 大蒜0.1-0.3份,人参酒0.3-0.8份,味精0.1-0.12份,水适量,将辣椒、 黄豆、花生果、花椒、芝麻研磨成粉,将葱、姜、香菜、大蒜、大茴香用纱 布包好,放入加热釜的水中加热,水开后,取出纱布袋,加入上述粉料并加 自来水调匀,加热成糊状,然后加入食盐,降温后加入味精,降到常温时加 入人参酒,搅拌均匀,即得辣椒酱,所述的人参酒是由0.5-1份人参在15- 20份的白酒中浸泡15-20天,过滤制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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