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头发处理组合物无效
| 申请号: | 99806713.X | 申请日: | 1999-03-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304302A | 公开(公告)日: | 2001-07-18 |
| 发明(设计)人: | C·R·T·布朗;P·费尔利;S·拉姆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61K7/06 | 分类号: | A61K7/06;C11D17/00;C11D3/22;C11D3/00;C11D3/37;A61K7/00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周慧敏 |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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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头发 处理 组合 | ||
1.增稠流体形式的头发处理组合物,包含:
(ⅰ)含有至少一种能形成可逆凝胶的天然聚合物的第一(剪切凝胶)相,所述聚合物以剪切凝胶的形式(即在形成凝胶时通过对聚合物施加剪切形成的多样性的单独的凝胶颗粒)存在于组合物中,和
(ⅱ)悬浮于其中的第二(悬浮)相。
2.根据权利要求1的头发处理组合物,其中所述天然聚合物包含琼脂。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的头发处理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二(悬浮)相含有选自乳化硅氧烷和全烷(烯)基烃类物质的调理剂。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头发处理组合物,其中第二(悬浮)相含有选自吡啶硫酮的重金属盐,优选吡啶硫酮锌的固体抗菌剂。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的头发处理组合物,其中第二(悬浮)相含有选自聚乙二醇二硬脂酸酯、乙二醇二硬脂酸酯和二氧化钛包覆的云母颗粒的珠光剂。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的头发处理组合物,它为一种香波组合物,并且进一步包含:
(a)香波组合物总量5-30%(重量)的表面活性剂,和
(b)香波组合物总量0.02-0.5%(重量)的阳离子型沉积聚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2-6中任一项的头发处理组合物,它为一种调理剂,并且进一步包含:
(a)组合物总量0.05-5%(重量)的阳离子表面活性剂,和
(b)组合物总量0.1-5%(重量)的脂肪醇。
8.将剪切凝胶以悬浮体系的形式在头发处理组合物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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