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调味品的制作方法无效
| 申请号: | 96104310.5 | 申请日: | 1996-01-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004C | 公开(公告)日: | 2002-09-04 |
| 发明(设计)人: | K·久保田;津吉直子;山中茂;加藤俊夫;福田尚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味之素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A23L1/22 | 分类号: | A23L1/22;A23L1/231;A23L1/23;A23L1/313 |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姜建成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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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调味品 制作方法 | ||
1.一种制作调味品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使一种变性肉、变性肉的提取物或其混合物混合,其中所述变性肉的制作方法是:腌制家畜肉,接着在微生物存在下,于-2至40℃使所述肉发酵和熟化7天至3年,所述微生物是至少一种属于青霉属、散囊菌属、曲霉属、红曲霉属或拟青霉属的丝状真菌,以及/或者属于毕赤氏酵母属和德巴利氏酵母属的酵母菌。
2.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发酵温度为5-20℃,发酵时间为1个月至1年。
3.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变性肉和/或其提取物在调味品中所占的比率为变性肉中固体物质重量的5至60%。
4.权利要求3的方法,其中变性肉和/或其提取物在调味品中所占的比率为变性肉中固体物质重量的25-40%。
5.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中家畜肉是牛肉、猪肉、马肉、羊肉或鸡肉。
6.权利要求5的方法,其中所述家畜肉是深色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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