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火灾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在审
| 申请号: | 202110857997.2 | 申请日: | 2021-07-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48089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6 |
| 发明(设计)人: | 高泰;马新成;周延昕;王磊;周东蕴;马晓梅;方弟;耿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61L23/00 | 分类号: | B61L23/00;B61L23/14;B61L2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杨明月 |
| 地址: | 100070 北京市丰***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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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火灾 处理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存储 介质 | ||
1.一种火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TIAS系统,包括:
接收到FAS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息后,提示控制中心对所述火灾报警信息进行确认;
基于确认结果向VOBC发送相应的控车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火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车辆发生火灾报警的情况下,所述接收到FAS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息后,提示控制中心对所述火灾报警信息进行确认,包括:
接收到目标车辆的FAS系统依次经TCMS系统和VOBC发送的火灾报警信息,以及所述目标车辆的CCTV系统根据所述TCMS系统的指令发送的火灾报警区域画面后,提示控制中心基于所述火灾报警区域画面对所述火灾报警信息进行确认;
所述基于确认结果向VOBC发送相应的控车信息,包括:
若基于确认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发生火灾,则向所述VOBC发送火灾确认信息,以使得所述VOBC继续控制所述目标车辆保持停车状态;
若基于确认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辆未发生火灾,则向所述VOBC发送非火灾确认信息,以使得所述VOBC控制所述目标车辆发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火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车站发生火灾报警的情况下,所述接收到FAS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息后,提示控制中心对所述火灾报警信息进行确认,包括:
接收到目标车站的FAS系统发送的火灾报警信息,以及所述FAS系统触发所述目标车站的CCTV系统发送的火灾报警区域画面后,提示控制中心基于所述火灾报警区域画面对所述火灾报警信息进行确认;
所述基于确认结果向VOBC发送相应的控车信息,包括:
若基于确认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站发生火灾,则向位于所述目标车站相邻上一站站台的列车的VOBC发送扣车信息,向位于所述目标车站相邻区间进站方向的列车的VOBC发送跳停信息,向所述目标车站站台内的列车的VOBC发送发车信息;
若基于确认结果确定所述目标车站未发生火灾,则不向列车的VOBC发送控车信息,以使得列车的VOBC继续自动控制列车运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火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区间发生火灾报警的情况下,所述接收到FAS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息后,提示控制中心对所述火灾报警信息进行确认,包括:
接收到目标区间的FAS系统发送的火灾报警信息后,提示控制中心对所述火灾报警信息进行确认;
所述基于确认结果向VOBC发送相应的控车信息,包括:
若基于确认结果确定所述目标区间发生火灾,则向位于所述目标区间相邻上一站站台的列车的VOBC发送扣车信息,向所述目标区间靠近火灾位置的列车的VOBC发送紧急制动信息;
若基于确认结果确定所述目标区间未发生火灾,则不向列车的VOBC发送控车信息,以使得列车的VOBC继续自动控制列车运行。
5.一种火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VOBC,包括:
接收TIAS系统发送的控车信息;
基于所述控车信息,控制列车运行;
其中,所述控车信息是所述TIAS系统在接收到FAS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息,并提示控制中心对所述火灾报警信息进行确认后,基于确认结果向所述VOBC发送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火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车辆发生火灾报警的情况下,所述接收TIAS系统发送的控车信息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到所属车辆的FAS系统经TCMS系统发送的火灾报警信息后,根据所属车辆当前运行状态,控制所属车辆执行以下任一操作:
若所属车辆正在区间运行或正在进出站过程中,控制所属车辆运行至下一停车站台停车,打开车门不关闭;
若所属车辆处于站台停站期间,控制所属车辆打开车门不关闭;
若所属车辆正在场内或段内运行过程中,控制所属车辆立即施加常用制动停车;
若所属车辆已进入转换轨且未停车,控制所属车辆继续运行至正线下一停车站台;
若所属车辆已进入转换轨且已停车,控制所属车辆保持停车状态;
若所属车辆正沿回场或回段方向运行至转换轨,控制所属车辆立即施加常用制动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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