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量子点或量子片转换器的显示器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55832.4 | 申请日: | 2019-07-0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640101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9 |
发明(设计)人: | C·D·泰德特盖特;J·I·兰伯特;S·C·A·范哈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科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L25/075 | 分类号: | H01L25/075;H01L33/5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蔡悦;陈斌 |
地址: | 比利时***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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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量子 转换器 显示器 | ||
1.一种包括像素阵列的显示设备,每一像素包括至少三个子像素,每一子像素包括配置成发射具有光源色点的色谱的LED器件,该三个LED器件是相同类型的,
其中第一子像素的LED器件覆盖有被设计成发射具有第一色点的红光的第一波长转换层,
第二子像素的LED器件被设计成覆盖有发射具有第二色点的绿光的第二波长转换层,
所述光源色点、所述第一色点和所述第二色点定义了与所设色彩空间不同的第一色彩空间,
其特征在于,第三子像素的LED器件覆盖有第三波长转换层,所述第三波长转换层被设计成发射具有带第四色点的主波长的光,所述第四色点使得由所述LED器件发射的未被波长转换层转换的光与被波长转换层转换的光的组合产生具有第三色点的光,其中所述第一、第二和第三色点定义其中包括所设色彩空间的第二色彩空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三个LED器件来自相同制造商。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三个LED器件发射同色光。
4.如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由第一到第三子像素的LED器件发射的光是相同的、且具有等于或小于455nm的主波长。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第一到第三子像素的LED器件发射的光是相同的,并且具有在区间420nm到455nm内的主波长,或者具有小于455nm且大于400nm、或者大于380nm、或者大于像素中所使用的材料的透明吸收边缘的主波长。
6.如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由所述第三子像素的LED器件发射的波长和由所述第三波长转换层发射的光至少相差25nm,优选地相差高达35nm,甚至更优选地相差高达45nm。
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设色彩空间是Rec709、Rec 2020、sRGB、DCI-P3中的任一者。
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色点使得其位于色度图色彩空间中连接所述光源色点和所述第三色点的线的左侧,在所述第三色点上方。
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波长转换层的厚度和所述第三波长转换层中的下变频材料的密度被选择成使得当具有所述第四色点的经转换光和具有所述光源色点的未被转换的光相组合时,由所述第三子像素的LED发射的适当量的光被转换以得到所述第三色点。
10.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诸LED器件具有相同主波长、光谱半宽或辐射通量。
11.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波长转换层被配置成在由所述第三子像素的LED器件发射的蓝光激发时发射波长大于480nm和/或优选地小于520nm的光,且甚至更优选地发射波长为490nm的光。
12.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波长转换层被配置成在由所述第一LED器件的蓝光激发时发射620nm的光。
13.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波长转换层被配置成在由所述第二LED器件的蓝光激发时发射532nm的光。
1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设备,其特征在于,优选地小于10%或优选地小于5%或优选地小于1%的由所述第一子像素的LED器件发射的蓝光逃逸穿过所述第一波长转换层,和/或其中优选地小于10%或优选地小于5%或优选地小于1%的由所述第二子像素的LED器件发射的蓝光逃逸穿过所述第二波长转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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