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22438579.0 | 申请日: | 2019-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308525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21 |
发明(设计)人: | 潘亚敏;韩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陕西国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T7/06 | 分类号: | B60T7/06;B60T13/74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邦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61211 | 代理人: | 王凯敏;王少文 |
地址: | 710075 陕西省***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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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阻滞 情况 下仍可 自动 紧急制动 车辆 制动 助力器 | ||
1.一种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包括
壳体、踏板力输入单元、电动力产生单元、支撑与导向单元、复位单元、踏板力传递单元、电动力传递单元和制动力输出单元;
所述支撑与导向单元包括支架组件和导轨组件;所述踏板力传递单元包括踏板力传递杆(7);
其特征在于:
所述踏板力传递杆(7)包括同轴卡接的前段(71)和后段(72);仅在自动紧急制动时,前段(71)和后段(72)可在外力阻滞下于卡接处脱开;或者,所述踏板力传递杆(7)包括同轴依次卡接的前段(71)、中段(73)和后段(72);仅在自动紧急制动时,前段(71)和中段(73)或者中段(73)和后段(72)均可在外力阻滞下于从卡接处脱开;
所述后段(72)的外侧壁上固连有踏板力传递板(8),踏板力传递板(8)上设置有防转触发柱(10);
所述支架组件上设置有导向孔,所述防转触发柱(10)穿过所述导向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组件包括踏板力支架(13)、踏板力导向元件(15)、电动力支架(12)、电动力导向元件(14);
所述导轨组件包括导轨(262),所述导轨(262)为内和/或外导向结构;
踏板力支架(13)包括踏板推杆(6)、与踏板推杆(6)相连的至少一个踏板力支架臂(130);踏板力导向元件(15)设置在踏板力支架臂(130)的端部;
电动力支架(12)包括电动推杆(5)、与电动推杆(5)相连的至少一个电动力支架臂(120);电动力导向元件(14)设置在电动力支架臂(120)的端部;
踏板推杆(6)和电动推杆(5)均为两端开口的筒状结构,踏板推杆(6)设置在电动推杆(5)内,二者间隙配合且可沿轴向相对运动;
踏板力支架臂(130)通过踏板力导向元件(15)与所述导轨(262)滑动连接;
电动力支架臂(120)通过电动力导向元件(14)与所述导轨(262)滑动连接;
所述踏板力传递杆(7)设置在所述踏板推杆(6)内;
踏板力支架臂(130)上设置有第一导向孔(131),电动力支架臂(120)上设置有第二导向孔(121),踏板力传递板(8)上的防转触发柱(10)依次穿过所述第一导向孔(131)和第二导向孔(12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复位单元包括支架复位弹簧;
所述支架复位弹簧设置在所述导轨(262)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在阻滞情况下仍可自动紧急制动的车辆制动助力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轨(262)为截面为凹形、C型或Ω型的导柱;
所述踏板力导向元件(15)与所述导轨(262)的外壁配合实现外导向;
所述电动力导向元件(14)与所述导轨(262)的内壁配合实现内导向;
所述复位单元包括电动力支架复位弹簧(33),所述电动力支架复位弹簧(33)的一端与车辆自动紧急制动助力器的壳体相接触或连接,另一端与电动力导向元件(14)相接触或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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