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美白肌肤组合物及其应用、美白肌肤面膜有效
申请号: | 201911069347.0 | 申请日: | 2019-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859791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20 |
发明(设计)人: | 李嘉琪;张凤娇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梵之容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谷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9794 | 分类号: | A61K8/9794;A61K8/9789;A61K8/67;A61K8/73;A61Q19/02;A61Q19/00 |
代理公司: | 上海知义律师事务所 31304 | 代理人: | 杨楠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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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肌肤 组合 及其 应用 面膜 | ||
1.一种美白肌肤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美白肌肤组合物包括以下组分:以重量份数计,雪莲花提取物为0.8-3份,高山火绒草提取物为0.8-3份,芦苇提取物为0.02-1份,甘草根提取物为0.02-1份,当归根提取物为0.02-1份,丹参根提取物为0.02-1份,山茱萸果提取物为0.02-1份,枸杞根提取物为0.02-1份,桃树脂提取物为0.5-3份,膜荚黄芪根提取物为0.08-3份,防风根提取物为0.02-0.8份,金盏花花提取物为0.03-0.8份,合欢花提取物为0.02-0.8份和天麻根提取物0.02-0.8份;
所述美白肌肤组合物还包括烟酰胺和燕麦β-葡聚糖,所述雪莲花提取物和所述烟酰胺的质量比为1:(0.2-1),所述雪莲花提取物和所述燕麦β-葡聚糖的质量比为1:(0.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美白肌肤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雪莲花提取物和所述高山火绒草提取物的质量比为1:(0.1-1)。
3.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美白肌肤组合物在制备护肤品或化妆品中的应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美白肌肤组合物在制备化妆水、乳液、霜、眼霜、精华、面膜、妆前乳的应用。
5.一种美白肌肤面膜,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2任一项所述的美白肌肤组合物、护肤品中可接受辅料和护肤品中可接受溶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美白肌肤面膜,其特征在于,以质量百分含量计,所述美白肌肤组合物为0.5%-10%,所述辅料为2%-35%,所述溶剂为55%-97.5%。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美白肌肤面膜,其特征在于,所述辅料包括保湿剂、增稠剂、增溶剂、赋香剂、防腐剂和中和剂;
所述保湿剂为透明质酸钠、丙二醇、丁二醇、海藻糖、甘油和酒石酸;
所述增稠剂为卡波姆、羟乙基纤维素和黄原胶;
所述增溶剂为PEG-40 氢化蓖麻油。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美白肌肤面膜,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美白肌肤面膜中,以质量百分含量计,所述透明质酸钠为0.01%-0.1%,所述丙二醇为1%-10%,所述丁二醇为1%-10%,所述海藻糖为0.05%-2%,所述甘油为0.05%-2%,所述酒石酸为0.05%-5%,所述卡波姆为0.05%-0.25%,所述羟乙基纤维素为0.01%-0.2%,所述黄原胶为0.01%-0.3%,所述PEG-40 氢化蓖麻油为0.03%-0.4%,所述防腐剂为0.4%-1%,所述赋香剂为0.01%-0.2%,所述中和剂为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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