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连续变道驾驶行为监测控制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10229523.6 | 申请日: | 2019-03-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731264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2 |
发明(设计)人: | 刁伟;郝春成;李卫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W30/00 | 分类号: | B60W30/00;B60W5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肖冰滨;王晓晓 |
地址: | 071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连续 驾驶 行为 监测 控制 方法 系统 | ||
1.一种连续变道驾驶行为监测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连续变道行为监测方法包括:
获取位于车辆前方的道路影像,并根据所述道路影像检测是否存在车道线穿越场景;
当存在车道线穿越场景时,统计在设定时间段内发生车道线穿越场景的变道次数;
基于在所述设定时间段内的所述变道次数,确定所述车辆是否存在连续变道驾驶行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续变道驾驶行为监测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道路影像检测是否存在车道线穿越场景包括:
检测在所述道路影像中是否存在车道线;
当在所述道路影像中检测到车道线,且所检测到的车道线又在稍后的道路影像中消失时,确定存在车道线穿越场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续变道驾驶行为监测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定时间段为计时器的计时周期,其中所述基于在所述设定时间段内的所述变道次数,确定所述车辆是否存在连续变道驾驶行为包括:
当在第一计时周期内的变道次数大于或等于预设的次数阈值时,确定所述车辆存在连续变道驾驶行为;以及
当在所述第一计时周期内的变道次数小于所述次数阈值时,确定所述车辆在所述第一计时周期内不存在连续变道驾驶行为,以及在所述第一计时周期之后的第二计时周期中将所述变道次数清零,并重新统计关于所述第二计时周期的变道次数。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续变道驾驶行为监测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于在所述设定时间段内的所述变道次数,确定所述车辆是否存在连续变道驾驶行为之后,所述连续变道驾驶行为监测控制方法还包括:
当确定所述车辆存在连续变道驾驶行为时,生成警报触发信号;以及
根据所述警报触发信号,触发执行包括仪表变道声光警示和/或转向灯闪烁警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连续变道驾驶行为监测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存在车道线穿越场景时,统计在设定时间段内发生车道线穿越场景的变道次数包括:
当存在车道线穿越场景时,检测车辆行驶速度是否大于预设的速度阈值;以及
若所述车辆行驶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速度阈值,则统计在设定时间段内发生车道线穿越场景的变道次数。
6.一种连续变道驾驶行为监测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连续变道行为监测系统包括:
变道检测单元,用于获取位于车辆前方的道路影像,并根据所述道路影像检测是否存在车道线穿越场景;
变道次数统计单元,用于当存在车道线穿越场景时,统计在设定时间段内发生车道线穿越场景的变道次数;
连续变道确定单元,用于基于在所述设定时间段内的所述变道次数,确定所述车辆是否存在连续变道驾驶行为。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连续变道驾驶行为监测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变道检测单元包括:
车道线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在所述道路影像中是否存在车道线;
影像连续检测模块,用于当在所述道路影像中检测到车道线,且所检测到的车道线又在稍后的道路影像中消失时,确定存在车道线穿越场景。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连续变道驾驶行为监测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定时间段为计时器的计时周期,其中所述连续变道确定单元还用于当在第一计时周期内的变道次数大于或等于预设的次数阈值时,确定所述车辆存在连续变道驾驶行为,以及,当在所述第一计时周期内的变道次数小于所述次数阈值时,确定所述车辆在所述第一计时周期内不存在连续变道驾驶行为,以及在所述第一计时周期之后的第二计时周期中将所述变道次数清零,并重新统计关于所述第二计时周期的变道次数。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连续变道驾驶行为监测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连续变道驾驶行为监测控制系统还包括:
警报信号生成单元,用于当确定所述车辆存在连续变道驾驶行为时,生成警报触发信号;以及
报警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警报触发信号,触发执行包括仪表变道声光警示和/或转向灯闪烁警示。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连续变道驾驶行为监测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变道次数统计单元还用于当存在车道线穿越场景时,检测车辆行驶速度是否大于预设的速度阈值,以及,若所述车辆行驶速度大于或等于所述速度阈值,则统计在设定时间段内发生车道线穿越场景的变道次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10229523.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