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AR技术的榫卯大象玩具在审
申请号: | 201810388575.3 | 申请日: | 2018-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2532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14 |
发明(设计)人: | 赵雪;韦银姬;张硕;林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雪;韦银姬;张硕;林俊 |
主分类号: | A63H3/16 | 分类号: | A63H3/16;A63H3/46;A63F13/6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0601 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九龙***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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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玩具 榫眼 侧壁 榫头 前身 大象玩具 固定设置 榫卯结构 后身 可拆卸 榫卯 动态形象 玩具领域 一端设置 互动 卡销 手机 头侧 预设 配合 三维 贯穿 学习 | ||
1.一种基于AR技术的榫卯大象玩具,包括玩具头(1)、玩具前身(2)、玩具后身(3)和玩具尾(4),其特征在于:所述玩具头(1)侧壁固定设置有一号榫头(101),所述玩具前身(2)的侧壁开设有一号榫眼(102),所述一号榫头(101)与一号榫眼(102)相互配合,二者之间可拆卸,所述玩具头(1)的底部开设有一号槽(201),所述玩具前身(2)侧壁开设有二号槽(202),所述一号槽(201)和二号槽(202)内设置有卡销(203),所述玩具前身(2)的另一端设置有二号榫眼,所述玩具后身(3)的侧壁固定设置有二号榫头(301),所述二号榫头(301)与二号榫眼相互配合,二者之间可拆卸,所述玩具尾(4)的侧壁开设有三号榫眼(401),所述三号榫眼(401)贯穿玩具尾(4)的侧壁,所述三号榫眼(401)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四号榫头(402),所述玩具后身(3)的侧壁设置有三号榫头(403)和四号榫眼,所述三号榫头(403)与三号榫眼(401)相互配合,二者之间可拆卸,所述四号榫头(402)与四号榫眼相互配合,二者之间可拆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AR技术的榫卯大象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卡销与一号槽(201)和二号槽(202)内活动配合有卡销(203),且与卡销(203)紧密贴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AR技术的榫卯大象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号榫头(101)、二号榫头(301)、三号榫头(403)、四号榫头(402)尺寸互不相同。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AR技术的榫卯大象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号榫头(403)贯穿玩具尾(4)的侧壁设有三角块。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AR技术的榫卯大象玩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玩具头(1)、玩具前身(2)、玩具后身(3)和玩具尾(4)均由塑料材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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