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融合近距离探测系统的自适应巡航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10139094.4 | 申请日: | 2017-03-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364445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06 |
发明(设计)人: | 李博;李雪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W30/14 | 分类号: | B60W30/14;B60W30/17;B60W10/06;B60W10/18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孙燕娟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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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融合 近距离 探测 系统 自适应 巡航 | ||
一种融合近距离探测系统的自适应巡航系统,装设于一第一车辆,其包括近距离探测单元及控制单元。近距离探测单元探测第一车辆前方设定距离范围内的障碍物及第二车辆的行驶状态,根据行驶状态产生一行驶状态信息,根据是否存在障碍物,产生障碍物信息或无障碍物信息。控制单元接收近距离探测单元的信息,计算第一车辆停止至起步的起停时间间隔,并比对起停时间间隔与一设定时间,当第一车辆处于停止状态,且第二车辆由停止状态变为行驶状态时,若控制单元接收到障碍物信息,则控制第一车辆保持停止;若控制单元接收到无障碍物信息,则根据起停时间间隔与设定时间的比对结果,判断是否控制第一车辆开始行驶。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汽车安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融合近距离探测系统的自适应巡航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国际国内各大汽车企业陆续开发并推出主动安全功能,包括自适应巡航系统、自动紧急制动系统、车道保持辅助系统等。根据最新调查,自适应巡航系统是用户感知价值较高的功能,且用户对与该功能的使用有较高的需求。
自适应巡航系统的使用安全性始终是一个需要不断提升的技术问题,需要考虑各种工况,研究功能的便利性和使用的安全性,使两者达到平衡,保证尽可能安全的前提下让用户的使用感受达到最好。
自适应巡航系统的工作状态主要分有以下几个部分:关闭、待机、激活、故障;其中:
关闭:系统处于关闭状态,驾驶员无法对功能参数进行调整;
待机:系统处于开启状态,但是自适应巡航功能未对车辆进行纵向控制;
激活:驾驶员通过激活按键激活系统,自适应巡航系统能够对自车进行纵向控制。在激活状态下,自适应巡航系统针对几种状态,会作以下操控:若无前车时,自适应巡航系统会按驾驶员设定的车速匀速行驶。若跟随前车行驶,且前车车速小于自车车速,自适应巡航系统会控制车辆与前车保持设定的车间时距跟随形式。若前车趋停,自适应巡航系统能够跟随前车到停,并最终保持两车的安全车距。跟随前车到停后,若前车起步,自车能够自动或在驾驶员确认的情况下跟随前车起步;
故障:自使用巡航系统的传感器出现软硬件故障或执行关联系统出现故障。
目前,自适应巡航系统的传感器主要是中距离雷达或长距离雷达或摄像头。其中,中距离雷达或长距离雷达虽然对于车辆前方较远的距离(例如160米)具有较高的探测精度,然后由于其本身硬件特性的限制,对车辆前方静距离(约5米范围内)环境的探测精度并不高,在车辆前方约5米范围内存在探测盲区。摄像头虽然可以探测到车辆前方100米左右的环境,然而由于其安装位置的原因(通常安装在前挡风玻璃上方),在车辆前舱盖前面存在探测盲区。也就是说,目前的自适应巡航系统传感器均存在在车辆前方近距离范围内存在探测盲区的问题,因此在自适应巡航使用过程中在一些特殊的工况下无法正常判断车辆前方工况,从而导致功能为了保证安全性而不得不丧失一些便利性和舒适性。
例如,在上述自适应巡航“激活”状态中,在“跟随前车到停后,若前车起步,自车能够自动或在驾驶员确认的情况下跟随前车起步”的状况下,在交通路况极其复杂,特别是在城郊道路,行人、自行车、电瓶车和摩托车穿行于马路上,当车辆在自适应巡航功能控制下跟随前车到停后,此时自车与前车中间极有可能出现行人、自行车、摩托车等,自车若自动跟随前车起步,则会与前方道路使用者发生碰撞。
传统的规避该风险的策略为,当后车跟随前车到停时,3秒内前车起步,后车能够自动跟随起步,若前车在3秒后起步,后车则不会自动跟随起步,而需要驾驶员确认后才能起步,其中,3秒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3秒内,也有可能在后车与前车间出现行人,若将3秒调整成0秒,则每次驾驶员均需要在前车起步后,再通过按键或油门进行起步,这又极大降低驾驶员使用的舒适性。
因此传统的解决方案,并不能从本质上规避上述危险的出现,并且传统的解决方案,将极大影响驾驶员使用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发明内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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