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润滑油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380033433.0 | 申请日: | 2013-07-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9544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04 |
发明(设计)人: | 喜古祐美子 | 申请(专利权)人: | 出光兴产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10M141/10 | 分类号: | C10M141/10;C10M101/02;C10M107/02;C10M129/72;C10M133/12;C10M133/38;C10M137/04;C10M137/10;C10M169/04;F16C33/10;F16C33/12;C10N30/06;C10N4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蔡晓菡;刘力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千***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润滑油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润滑油组合物,详细而言,涉及AV设备等的电动机的含油轴承中使用的润滑油组合物。
背景技术
含油轴承是使润滑油含浸于烧结金属、生长铸铁、合成树脂等多孔质材料而制作的轴承。尤其是,烧结含油轴承的成本低且摩擦较低、精度高,并为自润滑方式,因此在汽车用电装部件、音响影像设备、事务用品、家电电装设备、计算机用辅助记忆装置驱动部的各部位中作为电动机轴承而广泛使用。
另外,对于AV设备等中使用的主轴电动机而言,要求的是,使旋转轴与轴承的摩擦阻抗(滞后损失、軸ロス)降低、抑制连续旋转时的温度上升的润滑油。因而,提出了在基础油中添加脂肪酸金属盐以及进一步向其中添加磷酸酯类或其胺盐和硫系极压剂之中的至少一种而成的含油轴承用润滑油(参照专利文献1)。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许第4777526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课题
另一方面,对于DVD-RAM或蓝光光碟而言,记录速度的加速化推进,寻求在超高速下的润滑。另外,随着变得高速,在施加偏载时的磨耗量大,会成为发热胶着(焼付き)和故障的原因。另外,用于降低摩擦系数的添加剂通常氧化稳定性差、在高温下产生淤浆、引起含油轴承的堵塞、润滑油变得难以渗出、轴承寿命变短。然而,即使是专利文献1中记载的含油轴承用润滑油,也难以充分地解决这些课题。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耐磨耗性优异、即使在高温下也难以产生淤浆、适合于含油轴承用途的润滑油组合物。
用于解决问题的手段
为了解决前述课题,本发明提供如下那样的润滑油组合物。(1)润滑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在基础油中配混有(A)磷酸酯、(B)硫代磷酸酯、以及(C)萘胺衍生物。
(2)根据上述(1)所述的润滑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还配混有(D)烯基琥珀酸多元醇酯。
(3)根据上述(1)或(2)所述的润滑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还配混有(E)苯并三唑或其衍生物。
(4)根据上述(1)~(3)中任一项所述的润滑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基础油为烃系基础油。
(5)根据上述(1)~(4)中任一项所述的润滑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其用于含油轴承。
(6)根据上述(5)所述的润滑油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前述含油轴承用于对合成树脂制的盘进行旋转驱动的电动机。
根据本发明,可提供耐磨耗性优异、即使在高温下也难以产生淤浆的润滑油组合物。因此,本发明的润滑油组合物作为含油轴承用途是适合的。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的润滑油组合物(以下,也称为“本组合物”)的特征在于,其在基础油中配混有(A)磷酸酯、(B)硫代磷酸酯、以及(C)萘胺或其衍生物。需要说明的是,配混有是指进行配混、进而包含的意义。以下,针对本组合物进行详细说明。
〔基础油〕
作为本组合物中使用的基础油,没有特别限定。其中,将本组合物作为含油轴承用途而适用于合成树脂制盘的旋转驱动用电动机时,优选为烃系基础油。此处,合成树脂制盘是指DVD(DVD-R、DVD-RAM、DVD-RW等)、蓝光光碟等之类的光学盘。
这是因为,使用酯系基础油、醚系基础油之类的具有极性的基础油时,有可能使合成树脂制盘表面变质,从而产生读取错误之类的问题。
另外,基础油的粘度过低时,有可能无法保持油膜,过高时,电动机的扭矩有可能变得过高。进而,基础油的粘度过高时,润滑油有可能在高速旋转时难以渗入至润滑部位,产生烧结。因此,基础油的40℃运动粘度优选为15mm2/s以上且40mm2/s以下、更优选为20mm2/s以上且30mm2/s以下。
作为烃系基础油,优选为聚烯烃,可列举出例如α-烯烃均聚物、α-烯烃共聚物。这些基础油可以单独使用一种,也可以组合两种以上使用。
〔(A)成分〕
本组合物中使用的(A)成分为磷酸酯。对于磷酸酯,作为极压剂而起作用的磷酸酯从耐磨耗性的观点来看是适合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出光兴产株式会社,未经出光兴产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80033433.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