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备报警功能的车辆信息采集与监控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81632.2 | 申请日: | 2013-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2632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徐友春;贾鹏;李明喜;冯明月;王肖;章永进;彭永胜;袁一;王立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 |
主分类号: | G08G1/0962 | 分类号: | G08G1/0962;G08G1/0969;G08G1/16 |
代理公司: | 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7 | 代理人: | 杨红 |
地址: | 300361***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备 报警 功能 车辆 信息 采集 监控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车辆信息管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备报警功能的车辆信息采集与监控系统。
背景技术
具备报警功能的车辆信息采集与监控系统主要用于车辆远程监控、车辆管理、远程诊断及故障管理、研发用数据采集及数据分析。配合无线传输的车载终端,具体功能包括车辆定位、行驶状态监控、历史轨迹回放、控制器数据监控、远程故障诊断、数据统计与分析、条件设定与报警等。传统的车辆行驶记录仪俗称黑匣子,其是一种能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是采集车辆状态参数的一种重要途径。随着无线通讯技术及互联网的发展,数据采集设备和无线通信技术相结合而成的车载数据采集终端,使得在不同空间的试验车辆变得透明而且可以控制。管理者通过调度中心的计算机终端可以获取车辆的数据信息,并且可以对在线车辆实时调度,动态监控。
现有技术中,具备报警功能的车辆信息采集与监控系统往往包括一些根据用户定制的功能,当用户需要一些新的功能的时候,需要根据用户的需求重新进行开发、升级,严重影响了用户使用的效率、体验度。另外,申请号200810180571.2,发明名称为“车辆防撞报警装置”的中国发明专利公开了车辆通过测试与前方车辆之间的距离或者与物体间的相对速度来判断是否需要报警的方式,判断标准较为简单并且实现较为复杂。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了一种具备报警功能的车辆信息采集与监控系统,主要解决使用现有技术所造成的影响用户使用的效率、体验度的问题,还能解决使用现有技术进行判断报警的情形时,实现较为复杂的问题。
为了完成本发明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具备报警功能的车辆信息采集与监控系统,包括监控中心、车载智能终端、无线通信网络,所述监控中心包括车辆任务管理模块、车辆成本管理模块、行车安全管理模块、监控调度管理模块、平台运营管理模块,其中,所述车辆任务管理模块用于全程跟踪车辆,对车辆进行行程规划,随时调阅车辆停留、违规情况、车辆行驶轨迹回放;所述车辆成本管理模块用于车辆的里程统计,车辆油耗分析,对车辆停车不熄火监控;所述行车安全管理模块用于对超速驾驶、疲劳驾驶进行监管,对进去非法区域、进入非法站点、车载供电断电、被抢劫、实时报警;所述监控调度管理模块用于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控调度、跟踪查询;所述平台运营管理模块用于对车辆的日志管理、车辆帐户管理、车辆全局设置、车辆广告管理。
所述监控中心和所述车载智能终端应用于C/S或者B/S网络架构。
所述车载智能终端应用于移动终端设备,所述移动终端设备是手机或平板电脑。
所述车载智能终端包括超速报警功能模块、碰撞报警功能、路况报警功能、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导航功能模块。
所述超速报警功能模块用于当车辆超速行驶时以特定超速报警频率进行报警;
设定车辆当前速度为V1千米/时、限定速度为V2千米/时;
当V1-V2小于等于10千米/小时,所述特定超速报警频率为1/60赫兹;
当V1-V2大于10千米/小时小于等于20千米/小时,所述特定超速报警频率为1/30赫兹;
当V1-V2大于20千米/小时小于等于30千米/小时,所述特定超速报警频率为1/20赫兹;
当V1-V2大于30千米/小时小于等于40千米/小时,所述特定超速报警频率为1/15赫兹;
当V1-V2大于40千米/小时小于等于50千米/小时,所述特定超速报警频率为1/10赫兹;
当V1-V2大于50千米/小时,所述特定超速报警频率为1/5赫兹。
所述碰撞报警模块用于车辆根据特定碰撞报警判断规则判断处于非安全区域时进行报警。
所述特定碰撞报警判断规则包括判断本车道内碰撞报警规则:
设定从车辆质心向车辆前进方向及逆行方向均延伸d1的矩形区域为安全区域,本车速度为V1千米/时、前车速度为V2千米/时;
前车在本车前方时,V1t+d1-V2t大于等于0时,则根据特定碰撞报警频率进行报警;
前车在本车后方时,V1t+d1-V2t小于等于0时,则根据特定碰撞报警频率进行报警;
当t小于等于5秒时,所述特定碰撞报警频率为1/10赫兹;当t大于5秒小于等于10秒时,所述特定碰撞报警频率为1/60赫兹。
所述特定碰撞报警判断规则还包括判断相邻车道内碰撞报警规则: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未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310381632.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隔离纸
- 下一篇:一种基于紧急交通流优先级别多层模糊的划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