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音乐龟组合玩具有效
申请号: | 201120304203.1 | 申请日: | 2011-08-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990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25 |
发明(设计)人: | 李东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新泰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H3/00 | 分类号: | A63H3/00;A63H3/28;A63H3/36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诚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5209 | 代理人: | 方惠春 |
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思***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音乐 组合 玩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玩具用品,特别涉及一种乌龟造型的组合式卡通玩具结构。
背景技术
卡通动物造型的玩具,并且能够激发儿童的想象力,广受学龄前儿童喜欢。乌龟造型的玩具是卡通动物造型玩具中的一种。已有的乌龟造型玩具是外形模仿乌龟,或者在龟壳下安装车轮可以行进,或者在龟壳下增加会发出声响的珠子以刺激儿童进行玩耍。
目前市场上的出售的,主要存在2个问题:
(1)功能单一,可玩性不高;
(2)不具备声音或灯光效果,不利于刺激儿童听觉和视觉发育。
实用新型内容
因此,为解决上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功能多样的组合式的造型龟玩具,同时具备声音播放和闪光的效果。
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音乐龟组合玩具,包括:
一外壳主体,包括上壳和下壳扣合而成,下壳为带4个凸出的脚部形状的圆盘结构,上壳由1个圆盘的龟壳罩和4个龟脚罩组成,龟壳罩的中间为可透光的塑料罩构成;
上述的外壳主体的头部和尾部形成头部空腔和尾部空腔;
一头部件,头部件的空腔内设有若干珠子颗粒;
一尾部件,尾部件的一端设有一发音哨;
上述的头部件、尾部件可以分别插入于外壳主体的头部空腔、尾部空腔;
上述的外壳主体的下壳上设有电路板及与之连接的电池仓、按钮、开关及扬声器和闪光灯。
进一步的,所述的外壳主体的4个龟脚罩上分别设有2个按钮、1个扬声器及1个开关。
进一步的,所述的下壳的中间位置设有一支撑板,支撑板下方固定所述的电路板,支撑板上方的不同位置分别设有所述的按钮及闪光灯。
更进一步的,所述的闪光灯是LED灯。
本实用新型的音乐龟组合玩具不仅具有乌龟造型,而且头部件和尾部件可以分别拆下,充当打击乐器和口奏乐器,玩法更加多样。另外,本实用新型的音乐龟组合玩具还具有音乐播放和闪光灯的效果,十分新颖好玩,能够大大满足儿童娱乐所需,利用儿童视觉和听觉的开发。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头部件拆解后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尾部件拆解后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拆解上壳后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参阅图1-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音乐龟组合玩具,包括:
一外壳主体1,包括上壳和下壳扣合而成,下壳为带4个凸出的脚部形状的圆盘结构,上壳由1个圆盘的龟壳罩1013和4个龟脚罩1012组成,龟壳罩1013的中间为可透光的塑料罩构成;
上述的外壳主体1的头部和尾部形成头部空腔11和尾部空腔12;
一头部件2,头部件的空腔内设有若干珠子颗粒;
一尾部件3,尾部件的一端设有一发音哨31;
上述的头部件2、尾部件3可以分别插入于外壳主体1的头部空腔11、尾部空腔12;
上述的外壳主体1的下壳上设有电路板5及与之连接的电池仓(图中不可视)、按钮401、开关402及扬声器403和闪光灯404。
进一步的,所述的外壳主体的4个龟脚罩上分别设有2个按钮401、1个扬声器403及1个开关402。
进一步的,所述的下壳的中间位置设有一支撑板1012,支撑板1012下方固定所述的电路板5,支撑板1012上方的不同位置分别设有所述的按钮401及闪光灯404。更进一步的,所述的闪光灯404是LED灯。
参阅图2所示,头部件2拆下后,可以当做打击乐器使用,通过手持晃动,即可发出“沙沙沙”的声响。
参阅图3所示,尾部件3拆下后,可以当做口奏乐器使用,通过嘴巴往发音哨31进行吹奏。
参阅图1所示,按动外壳主体1的其中2个龟脚罩1012下的按钮401或者按动龟壳罩1013下不同部位的按钮401即可发出声响,其中1个龟脚罩1012下的开关402可以用于切换不同音效;播放音乐的同时,龟壳罩1013下方的支撑板1012上的闪光灯404会有不同的闪光效果,并从龟壳罩1013中间的可透光的塑料罩透射出来,塑料罩优选采用雾状层面,灯光效果较为柔和,防止对儿童眼部过度刺激。
本实用新型的音乐龟组合玩具的玩法多样,且对玩耍该玩具的儿童进行听觉和视觉的双重刺激,利于儿童心智发展。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厦门新泰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厦门新泰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304203.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