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卸车尾灯和牌照的组合支架无效
申请号: | 201120093386.7 | 申请日: | 2011-04-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4624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23 |
发明(设计)人: | 邹国素;刘锴;司万峰;杨春晖;陈培光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鞍山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1/30 | 分类号: | B60Q1/30;B60Q1/56;B60R13/10 |
代理公司: | 马鞍山市金桥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4111 | 代理人: | 阮爱农 |
地址: | 243061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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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卸车 尾灯 牌照 组合 支架 | ||
1.自卸车尾灯和牌照的组合支架,其特征是:它包括支架(2)、连接拉条(1);支架(2)为扳筋折弯件,分为上中下三段,上段与中段的夹角为90°,下段与中段的夹角为165°,上下段相对于中段的折弯方向相反;支架(2)上加工有一方形孔和若干个通孔;两根连接拉条(1)对称地固定在支架(2)的上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支架,其特征是:连接拉条(1)的下端折弯段和支架(2)的上段通过螺母(5)、平垫圈(6)、弹簧垫圈(7)、螺栓(8)连成整体。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支架,其特征是:支架(2)下段在朝向其上段的面上焊接有加强拉条(3),加强拉条(3)的折弯处与支架(2)的中段的夹角为40°。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组合支架,其特征是:连接拉条(1)上焊接有三角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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