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竹笋保鲜剂及其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1110414487.4 | 申请日: | 2011-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15440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4-18 |
发明(设计)人: | 曾凯芳;罗晓莉;赵国华;刘永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西南大学 |
主分类号: | A23B7/16 | 分类号: | A23B7/16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5 | 代理人: | 赵荣之 |
地址: | 400715***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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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竹笋 保鲜剂 及其 应用 | ||
1.竹笋保鲜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鲜剂由质量百分比为0.05-0.1%的水杨酸水溶液和质量分数以壳聚糖计为1.0-1.5%的壳聚糖涂膜液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笋保鲜剂,其特征在于,所述保鲜剂由质量百分比为0.07%的水杨酸水溶液和质量分数为1.5%的壳聚糖涂膜液组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竹笋保鲜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壳聚糖涂膜液由壳聚糖、冰醋酸及水介质组成,壳聚糖、冰醋酸和水介质的质量比为2.5-7.5: 5.6:250。
4.运用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竹笋保鲜剂处理竹笋保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为:将清洗干净的竹笋在所述竹笋保鲜剂中浸泡,并将浸泡后的竹笋干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清洗干净的竹笋在45-65℃温水中浸泡0.5-3分钟,待干燥后将竹笋在竹笋保鲜剂中浸泡0.5-3分钟,并将浸泡后的竹笋干燥。
6. 权利要求4所述方法所得竹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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