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前端有效
申请号: | 201080039732.1 | 申请日: | 2010-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45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发明(设计)人: | 汤马斯·迈利克;瓦桑特·潘耐凯;乌尔里克·黛翠克;汉斯-沃尔特·魏尔;彦斯·曼克;贝伦妮丝·科唐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罗西塑胶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朗盛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5/08 | 分类号: | B62D25/08;B62D29/00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戴建波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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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前端 | ||
1.一种机动车前端,其包括至少一个基体(1)、以及至少一个第一热塑性塑胶件(2)和一个第二热塑性塑胶件(3),该塑胶件(2、3)通过注塑与所述基体(1)的表面固定连接,同时不同的塑胶件(2、3)之间又相互固定连接;其中,所述的两种塑胶件(2、3)是由不同的塑胶材料制备的,而且在双注射工艺的过程中其在交汇处相互融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前端,其中,所述塑胶件(2、3)中的至少一个与所述基体(1)、特别是所述基体(1)的棱角形成形状配合的连接,使得该塑胶件至少能在一个方向、优选是在塑胶件(2、3)的纵向方向上,在所述基体上移位。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前端,其中,两个不同的塑胶件(2、3)的融合是在其交汇的共同型腔内发生的。
4.如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前端,其中,所述的基体(1)是由金属或者高强度的塑胶材料制备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机动车前端,其中,用于所述基体(1)的金属是钢、铝或镁、或者这些金属与其它金属的合金。
6.如权利要求1-5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前端,其中,作为塑胶件(2、3)的塑胶是选自于如下一组的至少一种:聚酰胺、聚酯、聚丙烯或这些聚合物的混合物。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机动车前端,其中,要加工的塑胶件(2、3)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添加剂和/或加强剂的含量不同。
8.如权利要求1-7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前端,其中,所使用的基体(1)是一种多部件的基体,该基体的各个部件(4、5)是通过注塑而用塑胶件(2、3)相互连接的。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机动车前端,其中,所述多部件的基体(1)包括垂直前端支架(5)和连接支架(4)。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机动车前端,其中,热塑性的塑胶件(2、3)具有矩形框架,所述多部件的基体分设置在该框架的垂直侧面板上。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机动车前端,其中,所述的垂直前端支架(5)设置在所述框架之水平侧面板的中央,所述的连接支架(4)设置在所述框架之上部的水平侧面板的高度上。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机动车前端,其进一步包括侧边引导件(7),其中,所述的引导件(7)是由第二热塑性塑胶件的材料制备的,而且该引导件通过双注射工艺与第一热塑性塑胶件融合在一起。
13.如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机动车前端,其中,所有塑胶件的表面都连续设置有加强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福罗西塑胶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朗盛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未经福罗西塑胶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朗盛德国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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