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组合物和含有该组合物的纳米粘土复合材料有效
申请号: | 200710300830.6 | 申请日: | 200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6908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1 |
发明(设计)人: | 郑鸿铰;周文汉;魏宇昆 | 申请(专利权)人: | 财团法人工业技术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8L23/06 | 分类号: | C08L23/06;C08L23/12;C08L31/04;C08L21/00;C08K1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 健 |
地址: | 台湾省***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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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合 含有 纳米 粘土 复合材料 | ||
1.一种用于形成非消耗性清洁材料的可挠性纳米粘土复合材料的组合 物,其包含100重量份的高分子聚合体、0.1至40重量份的表面活性剂、0.1 至40重量份的高分子变性剂、0.1至10重量份的纤维材料和0.1至100重量 份的微米/纳米粉体,该微米/纳米粉体为纳米粉体、或微米粉体与纳米粉体的 混合物;
其中,所述高分子聚合体为聚醋酸乙酯,或为聚丁烯与聚醋酸乙酯的混合 物;
所述表面活性剂为聚乙二醇烃基油酸酯;所述高分子变性剂为三乙酸甘油 酯;所述纤维材料为纸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包含:
100重量份的高分子聚合体;
0.5至30重量份的表面活性剂;
0.5至30重量份的高分子变性剂;
0.1至50重量份的微米/纳米粉体;及
0.1至8重量份的纤维材料。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包含:
100重量份的高分子聚合体;
1至20重量份的表面活性剂;
1至20重量份的高分子变性剂;
0.1至25重量份的微米/纳米粉体;及
0.5至5重量份的纤维材料。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微米/纳米粉体的材质包含二氧化 硅、二氧化钛、氧化锌、碳酸钙、氧化铝、硅酸镁或其混合物。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微米/纳米粉体的粒径为 50nm-900n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还包含功能性添加物,该功能性添加物 为次氯酸钙、柠檬酸或单宁酸。
7.一种非消耗性清洁材料,其为用包含以下组成的组合物经高分子混炼形 成:
100重量份高分子聚合体;
0.1至40重量份的表面活性剂;
0.1至40重量份的高分子变性剂;
0.1至10重量份的纤维材料;及
0.1至100重量份的微米/纳米粉体;
其中,所述高分子聚合体为聚醋酸乙酯,或为聚丁烯与聚醋酸乙酯的混合 物;
所述表面活性剂为聚乙二醇烃基油酸酯;所述高分子变性剂为三乙酸甘油 酯;所述纤维材料为纸浆;
其中,所述组合物经高分子混炼后所形成的非消耗性清洁材料具有可挠 性。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非消耗性清洁材料,其为用包含以下组成的组合物 经高分子混炼形成:
100重量份高分子聚合体;
0.5至30重量份的表面活性剂;
0.5至30重量份的高分子变性剂;
0.1至50重量份的微米/纳米粉体;及
0.1至8重量份的纤维材料;
其中,所述组合物经高分子混炼后所形成的非消耗性清洁材料具有可挠 性。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非消耗性清洁材料,其为用包含以下组成的组合物 经高分子混炼形成:
100重量份高分子聚合体;
1至20重量份的表面活性剂;
1至20重量份的高分子变性剂;
0.1至25重量份的微米/纳米粉体;及
0.5至5重量份的纤维材料;
其中,所述组合物经高分子混炼后所形成的非消耗性清洁材料具有可挠 性。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非消耗性清洁材料,其中所述微米/纳米粉体的材 质包含二氧化硅、二氧化钛、氧化锌、碳酸钙、氧化铝、硅酸镁或其混合物。
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非消耗性清洁材料,其中所述微米/纳米粉体的粒 径为50nm-900nm。
12.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非消耗性清洁材料,其还包含功能性添加物,该 功能性添加物为次氯酸钙、柠檬酸或单宁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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