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聚酯组合物、由其构成的薄膜及聚酯组合物的制造方法无效
申请号: | 01804363.1 | 申请日: | 2001-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396944A | 公开(公告)日: | 2003-02-12 |
发明(设计)人: | 本间良宏;森本努;吉田实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丽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C08L67/00 | 分类号: | C08L67/00;B32B27/36;C08J5/1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魏金玺,杨丽琴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聚酯 组合 构成 薄膜 制造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耐热性、着色性、耐候性优异、可用于磁性材料、包装材料、光学材料、电材料等用途的聚酯组合物、聚酯薄膜及聚酯组合物的制造方法。
背景技术
聚酯薄膜,特别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薄膜具有优异的机械特性、热特性和电特性,在产业中被广泛使用,需求量逐渐增大。但随着其用途和需求的扩大,在各领域对聚酯的特性要求和提高生产率的要求越发严格。因此,聚酯薄膜涉及工业用、磁性材料用等多方面而进行生产,但要解决的课题还很多。
一般来说,聚酯薄膜在制膜时是将聚合一次制成的聚合物再次熔融来进行制膜的。在将聚合物再次熔融进行熔融挤出时,产生滞留时间,聚合物在该滞留时间内会发生劣化,这就会造成滤网堵塞而诱发滤压上升或薄膜制品缺陷,从而成为问题。作为其原因可认为是聚合物的热分解、氧化分解和水解等,推测是体系内所存在的金属催化剂促进了聚合物的氧化分解和水解反应。
另外,作为制膜时提高生产率的方法,希望对薄膜施加静电,使其密合到流延鼓上,从而进行冷却和固化,进而,为了采用外加静电法进行流延,希望使聚合物中含有一定量以上的金属。但是,如果添加金属来提高生产率,则由于金属成为分解催化剂,所以存在着耐热性恶化的问题。为了提高耐热性,已知优选的方法是使所添加的金属钝化或者除去一部分金属。但目前已知的使用磷化合物来使所添加的金属钝化的方法,虽然可以使金属钝化,但会产生使熔融薄膜与流延鼓之间的静电密合力降低的问题。
进而,日本专利申请特开2000-34343号公报中记载了回收并除去由缩聚工序产生的乙二醇中的催化剂的方法,但没有提出关于聚酯组合物中的金属催化剂的回收和除去的例子。
如上所述,在以往的公知方法中,还没有在不降低熔融薄膜与流延鼓之间的静电密合力的情况下除去或钝化对耐热性有不利影响的金属催化剂的方法。
发明的公开
本发明的聚酯组合物和聚酯薄膜是含有可与金属或金属离子配位的配体的聚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该配体含有作为给体原子的选自氮原子、硫原子和氧原子中的至少1种原子。
进而,本发明是这样一种聚酯组合物的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聚酯的制造工序中,加入可与金属或金属离子配位且含有选自氮原子、硫原子和氧原子中的至少1种给体原子的配体,分离回收催化剂。
实施发明的最佳方案
以下说明本发明。
本发明的聚酯组合物中含有可与金属或金属离子配位的配体,该配体含有作为给体原子的选自氮原子、硫原子和氧原子中的至少1种原子。
本发明的聚酯组合物可以这样制造:作为酸成分使用二烷基酯,使其与二元醇成分进行酯交换反应后,一边在减压下加热该反应的生成物,除去剩余的二元醇成分,一边使其进行缩聚来制造。另外,作为酸成分使用二元羧酸,采用直接聚合法也可以制造。
本发明中所使用的配体,优选笼形化合物。进一步地,作为本发明中所使用的配体,优选直链状聚醚酰胺、环状聚醚、直链状聚醚、环状聚醚聚酯、环状聚酮、环状聚胺、环状聚胺聚酰胺、环状聚硫醚、氮杂冠醚、硫代冠醚、环状氮杂硫代冠醚、氮杂硫代冠醚、双环状穴状配体、三环状穴状配体、球状穴状配体、直链状聚胺、象硫化磷那样的硫系配体等。另外,环糊精也是本发明中使用的优选的配体。
本发明中,作为配体,特别是环状聚醚,其结构简单,在熵方面对金属离子的配位力优异,是优选的。作为这种配体,在环状聚醚中,优选18-冠-6、15-冠-5、12-冠-4、30-冠-10、二苯并18-冠-6、二苯并30-冠-10等,在直链状聚醚中,优选五甘醇二甲醚(ペンタグライム)、六甘醇二甲醚(ヘキサグライム)、十甘醇二甲醚(デカングライム),在直链状聚胺中,优选四胺、六亚甲基四胺(己胺)、五胺,作为硫化物,优选硫化磷,作为双环状穴状配体,优选[2.1.1]、[2.2.1]、[2.2.2]、[3.2.2]、[3.3.2]、[3.3.3]穴状配体等。其中,18-冠-6没有结构变形,能够与金属离子形成6配位,是优选的,30-冠-10与金属或金属离子形成10配位,而且几乎完全将金属或金属离子围住,从而得到稳定的构造,也是优选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东丽株式会社,未经东丽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01804363.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