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眼科用含氧组合物无效
| 申请号: | 01801847.5 | 申请日: | 2001-06-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383383A | 公开(公告)日: | 2002-12-04 |
| 发明(设计)人: | 西原亨;副岛义臣;车田寿树 | 申请(专利权)人: | 老笃制药株式会社 |
| 主分类号: | A61K33/00 | 分类号: | A61K33/00;A61K31/02;A61K31/409;A61K9/08;A61K47/02;G02C7/04;G02C13/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章鸣玉 |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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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眼科 用含氧 组合 | ||
1.含氧量高的眼科用组合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它含有防治因氧不足所致眼科疾患的充足的溶氧和/或供氧物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溶氧和/或供氧物质中的氧量为1升眼科用组合物10mg以上。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溶氧和/或供氧物质中的氧量在1大气压、20℃下为1升眼科用组合物8.84mg以上。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1大气压空气存在下饱和溶氧浓度90%以上的氧。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为眼药水、洗眼剂或隐形眼镜佩戴剂。
7.如权利要求2~6中任一项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供氧物质是捕捉了氧的氧载体。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其中所述氧载体是碳氟化物。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其中所述氧载体是选自以下物质的一种以上物质:(a)血红蛋白或其聚合物、(b)改性血红蛋白或其聚合物、(c)卟啉络合物或其聚合物及(d)内包着血红蛋白或其聚合物、改性血红蛋白或其聚合物或者卟啉络合物或其聚合物的脂质体。
10.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至少一种选自无机盐、糖类、维生素、氨基酸、上皮细胞增殖因子及活性氧除去剂的物质。
11.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它保存在不透氧性容器或低透氧性容器中。
12.如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被收容在透氧性容器中,再被不透氧性包围体或低透氧性包围体所包围。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容器与包围体之间形成的空间被氧置换。
14.如权利要求11~13中任一项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其特征在于不透氧性容器,低透氧性容器,不透氧性包围体或低透氧性包围体含有至少一种选自乙烯-乙烯醇共聚物、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的物质。
15.如权利要求11~14中任一项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其包装是单位剂量容器。
16.如权利要求1~15中任一项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用于防治点状表面角膜症、角膜血管新生、角膜上皮糜烂、急性角膜上皮浮肿、角膜浸润或角膜内皮损害。
17.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科用组合物制备的氧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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