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麦田(油菜田)除草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98111446.6 | 申请日: | 1998-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1212123A | 公开(公告)日: | 1999-03-31 |
发明(设计)人: | 唐洪元;任乙;周益民;曹德昌;戴建群;涂学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益民;任乙;涂学明 |
主分类号: | A01N43/48 | 分类号: | A01N43/48;A01N47/36 |
代理公司: | 江苏省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奚胜元 |
地址: | 2142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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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本发明涉及的是一种组合除草剂,尤其是一种能用于麦田和油菜田的除草组合物。麦田(油菜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骠灵与乙草胺为有效成分组成,骠灵乙草胺配比为1∶5—12(有效成分重量)。麦田除草组合物中可加入适量绿黄隆,其乙草胺骠灵绿黄隆配比为7—15∶1∶0.1—0.2(有效成分重量)。该除草组合物安全性好,杀草谱广,能有效地防除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一并兼除的除草剂,尤其能有效地防除禾本科草、硬草、棒头草,价格适中,群众易接受。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麦田 油菜 除草 组合 | ||
【主权项】:
1、一种麦田(油菜田)除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由骠灵与乙草胺为有效成份组成,骠灵∶乙草胺配比为1∶5-12(有效成份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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