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香烟的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92105998.1 | 申请日: | 1992-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220C | 公开(公告)日: | 1995-11-08 |
发明(设计)人: | 徐远鹤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远鹤 |
主分类号: | A24B15/18 | 分类号: | A24B15/18;A24B15/12 |
代理公司: | 安康地区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陈虎 |
地址: | 725000 陕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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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香烟 制作方法 | ||
1、一种香烟的制作方法,本发明的特征在于以百合科植物芦荟为原料,先将芦荟叶去除边缘锯齿,再平行于叶面方向切成1-2mm的薄片,经自然晒干或用远红外干燥箱温度控制在120℃以下干燥后,将叶用蒸汽进行熏蒸,蒸后的叶子用去脉杆设备去掉粗杆,把经上述处理的叶子经过发酵罐发酵或用打包机打捆后在大型库房里自然堆垛发酵3-30个月,发酵后切丝,配以常规香烟香料,按常规工艺进行卷烟。
2、一种香烟的制作方法,本发明的特征在于以百合科植物芦荟为原料,先将芦荟叶去除边缘锯齿,再平行于叶面方向切成1-2mm的薄片,经自然晒干或用远红外干燥箱温度控制在120℃以下干燥后,将叶用蒸汽进行熏蒸,蒸后的叶子用去脉杆设备去掉粗杆,把经上述处理的叶子经过发酵罐发酵或用打包机打捆后在大型库房里自然堆垛发酵3-30个月,发酵后切丝,配以常规香烟香料,得芦荟叶丝,然后将按常规工艺处理的烟叶制成的烟丝掺入芦荟叶丝中后再进行卷烟,其掺入量为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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