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便于调节取样深度的地质矿产勘查用取土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2210173713.2 | 申请日: | 2022-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79752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05 |
发明(设计)人: | 刘倩;李强;姜冰;张海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 |
主分类号: | G01N1/08 | 分类号: | G01N1/08;B62D55/065 |
代理公司: | 潍坊中润泰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66 | 代理人: | 陈继越 |
地址: | 261021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便于 调节 取样 深度 地质矿产 勘查 用取土 装置 | ||
1.一种便于调节取样深度的地质矿产勘查用取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车身(1)和上盖(2),所述上盖(2)固定连接在车身(1)顶部,所述车身(1)设置有主控制单元(27);
所述车身(1)两侧设置有用于带动车身(1)移动的行走组件;
所述车身(1)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块(5),所述车身(1)通过第一固定块(5)连接有第一固定环(6),所述第一固定环(6)连接有取样组件;
所述车身(1)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二固定块(11),所述车身(1)通过第二固定块(11)连接有第二固定环(12),所述第二固定环(12)连接有四根电动伸缩杆(13),所述第二固定环(12)通过四根电动伸缩杆(13)固定连接有底板(14),所述底板(14)上表面设置有两组支撑板(15),两组所述支撑板(15)固定连接有盖板(16);
所述底板(14)上表面且位于两组支撑板(15)之间的位置连接有转动组件;
所述转动组件下端设置有排土组件;
所述排土组件、取样组件与转动组件上均设置有用于方便快速拆卸更换的快拆结构;
所述盖板(16)上表面设置有用于排土组件、取样组件工作时提供下压力的下压组件;
所述车身(1)内部以及上盖(2)上表面均设置有用于供电的供电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调节取样深度的地质矿产勘查用取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供电结构包括太阳能板(4)和锂电池包(26),所述太阳能板(4)固定连接在上盖(2)上壁,所述锂电池包(26)固定连接在车身(1)内侧下壁且位于主控制单元(27)一侧,所述锂电池包(26)与太阳能板(4)电连接且设置有充放电保护电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于调节取样深度的地质矿产勘查用取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组件包括两组动力履带(3),两组所述动力履带(3)分别设置在车身(1)两侧,两组所述动力履带(3)上均设置有驱动系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便于调节取样深度的地质矿产勘查用取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样组件包括取样筒(7)、挂销(8)和取样钻头(10),所述取样筒(7)卡接在第一固定环(6)内壁,所述取样钻头(10)固定连接在取样筒(7)下端,所述取样筒(7)两侧均设置有腰形槽(29),所述挂销(8)滑动连接在腰形槽(29)内壁,所述挂销(8)两端均贯穿腰形槽(29)和取样筒(7),所述挂销(8)位于取样筒(7)内部的部分固定连接有挡板(28)。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于调节取样深度的地质矿产勘查用取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组件包括旋转电机(19)和联轴器(20),所述旋转电机(19)固定连接在底板(14)上表面,所述旋转电机(19)输出轴贯穿底板(14),所述联轴器(20)与旋转电机(19)的输出轴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便于调节取样深度的地质矿产勘查用取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土组件包括转杆(22)、排土叶片(23)和排土钻头(24),所述转杆(22)固定连接在转动组件下端,所述排土叶片(23)固定连接在转杆(22)上,所述排土钻头(24)设置在转杆(22)远离转动组件的一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便于调节取样深度的地质矿产勘查用取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拆结构包括锥套(21)、第一锥柄(9)以及第二锥柄(25),所述锥套(21)固定连接在联轴器(20)远离旋转电机(19)的一端,所述第一锥柄(9)固定连接在取样筒(7)远离取样钻头(10)的一端,所述第二锥柄(25)固定连接在转杆(22)远离排土钻头(24)的一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便于调节取样深度的地质矿产勘查用取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压组件包括支架(17)和振动电机(18),所述支架(17)固定连接在盖板(16)上,所述振动电机(18)通过支架(17)固定连接在盖板(16)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未经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大队(山东省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210173713.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