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车辆驾驶评价系统及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110295420.7 | 申请日: | 2021-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333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5 |
发明(设计)人: | 王滨;隆乾锋;李思云;杨健明;黄宇航;秦茵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山市龙生光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G08B21/02;G08B21/06;G01N3/08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控智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919 | 代理人: | 马肃 |
地址: | 528000 广东省佛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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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辆 驾驶 评价 系统 计算机 可读 存储 介质 | ||
1.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车辆驾驶行为评价系统,包括驾驶捕捉模块、驾驶分析模块、数据库和语音模块,所述驾驶捕捉模块用于捕捉驾驶员行驶时的状态数据,所述驾驶分析模块用于对所述状态数据做出分析,并结合数据库中的大量数据做出评价,所述语音模块基于所述评价发出提醒。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车辆驾驶行为评价系统,所述驾驶捕模块包括面部捕捉单元、身体捕捉单元和手部捕捉单元,所述驾驶分析模块包括面部分析单元、身体分析单元和手部分析单元。
3.如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车辆驾驶行为评价系统,所述面部分析单元通过眨眼的周期、周期内睁眼所占时长的比例以及眨眼时上下眼皮的距离的离散图进行分析并分别得出第一眨眼疲劳指数、第二眨眼疲劳指数和第三眨眼疲劳指数。
4.如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车辆驾驶行为评价系统,所述第一眨眼疲劳指数为:
其中,T为数据库中的标准周期值,t为实时检测到的眨眼周期。
5.如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车辆驾驶行为评价系统,所述第二眨眼疲劳指数为:
其中,p为数据库中眨眼周期内睁眼时长与眨眼时长的标准比例,t1为实时检测到的睁眼时长,t2为实时检测到的眨眼时长。
6.如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车辆驾驶行为评价系统,所述第三眨眼疲劳指数为:
其中,a为上下眼皮的最大距离,l(i)为数据库内眨眼时长内的上下眼皮标准距离,L(i)为实时检测到的眨眼时长内的上下眼皮距离。
7.如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车辆驾驶行为评价系统,所述身体分析单元将计算得到身体轴心线的直线方程,并根据所述直线方程的角度变化和横向距离变化判断驾驶员的行驶状态。
8.如上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车辆驾驶行为评价系统,所述手部分析单元将分析驾驶员手部与方向盘接触产生的压力值,并根据压力值中正常压力的比例以及压力值的有效个数对驾驶员的行驶状态进行判断。
9.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包括基于大数据的车辆驾驶行为评价系统程序,所述基于大数据的车辆驾驶行为评价系统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基于大数据的车辆驾驶行为评价系统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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