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废气后处理系统以及内燃机的废气后处理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80007679.0 | 申请日: | 2020-0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1322754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2-21 |
发明(设计)人: | T.博扎尔普;S.鲍克纳;F-C.巴隆冯塞乌默恩-林-登斯特杰纳;M.卡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众汽车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3/025 | 分类号: | F01N3/025;F01N13/00;F01N3/021;F01N3/20;F01N1/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彭程 |
地址: | 德国沃***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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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废气 处理 系统 以及 内燃机 方法 | ||
1.一种用于内燃机(10)的废气后处理系统,包括能与内燃机(10)的排气口(18)连接的排气装置(20),其中,在该排气装置(20)中,沿内燃机(10)的废气流动通过排气装置(20)的排气通道(22)的方向布置有靠近发动机的第一催化器(28)并且在该靠近发动机的第一催化器(28)下游布置有第二催化器(34),其中,在第一催化器(28)下游并且在第二催化器(34)上游构造有用于废气燃烧器(56)的热废气的引入点(54),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引入点的下游和第二催化器(34)上游布置有燃料喷射器(58),用于将燃料计量加入排气通道(22)中,并且在靠近发动机的第一催化器(28)下游并且在用于废气燃烧器(56)的热废气的引入点(54)上游构造有用于将二次空气引入排气通道(22)中的二次空气引入点(5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废气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靠近发动机的第一催化器(28)设计为三元催化器(30)或四元催化器(32)。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废气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催化器(34)设计为三元催化器(36)或四元催化器(38)。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废气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催化器(34)设计为λ探针催化器(46)。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废气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第二催化器(34)下游布置有另外的催化器(42)或汽油颗粒过滤器(40)。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废气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催化器(34)设计为能电加热的催化器(44)。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废气后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排气通道(22)中在内燃机(10)的排气口(18)下游并且在靠近发动机的第一催化器(28)上游布置有废气涡轮增压器(24)的涡轮机(26)。
8.一种内燃机(10)的废气后处理方法,该内燃机具有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废气后处理系统,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启动内燃机(10)
-激活废气燃烧器(56),其中,将废气燃烧器(56)的热废气引入排气通道(22)中,以便将第二催化器(34)加热至其起燃温度,其中
-在达到第二催化器(34)的起燃温度之后,在废气燃烧器(56)的引入点(54)下游,额外地将燃料计量加入排气通道(22)中,该燃料在第二催化器(34)上放热地转化,以便促进对第二催化器(34)的进一步加热。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废气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达到第二催化器(34)的起燃温度之后,将二次空气吹入排气通道(22)中,其中,计量加入的燃料与该二次空气在第二催化器(34)上放热地转化,以便促进对第二催化器(34)的进一步加热。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废气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内燃机(10)和废气燃烧器(56)在第二催化器(34)的整个加热阶段中均以化学当量的燃烧空气比(λE=1、λB=1)运行。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废气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引入排气通道(22)中的二次空气量和计量加入排气通道(22)中的燃料量选择为,使得在第二催化器(34)上游产生化学当量的废气。
12.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废气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排气装置(20)中的λ探针(64、66)将所述废气燃烧器(56)的直至达到第二催化器(34)的起燃温度的燃烧空气比调节至化学当量的燃烧空气比(λB=1)。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废气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激活二次空气供给和燃料计量加入之后预控制废气燃烧器(56)的燃料量和空气量。
14.一种机动车(86),具有由内燃机(10)和电驱动马达(82)构成的混合驱动装置(80),其中,所述内燃机(10)以其排气口(18)与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废气后处理系统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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