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车辆雾区主动控制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1073737.8 | 申请日: | 2020-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4333379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4-12 |
发明(设计)人: | 杨志刚;李锐;杜贵锋;陈佩;郭惊宇 | 申请(专利权)人: |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967 | 分类号: | G08G1/0967;G08G1/16;G08G1/048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宏来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641 | 代理人: | 许振强 |
地址: | 710200 陕西*** | 国省代码: | 陕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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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辆 主动 控制系统 | ||
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雾区主动控制系统,包括能见度检测仪、GPS定位系统、光线传感器、安全控制模块和警示模块,车辆在行驶过程中,GPS定位系统获得车辆的地理位置信息,并将地理位置信息上传至整车网络,然后信息处理单元结合地理位置信息和当前时间,与天气预报对应,从而获知车辆当前是否处于雾区,然后结合能见度信息和光线信息判断当前车辆周围的雾区能见度,根据控制规则,主动对车辆进行相应的限速,并调整车辆的灯光,同时利用语音及文字对司机进行提醒,本申请具有根据雾气浓度对车辆采用主动限速、降速行为,使车辆运行在安全速度范围内,从而提高司机的驾驶安全性,有效减少甚至完全避免因道路雾区引发的交通事故的效果。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车辆控制系统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辆雾区主动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公路里程和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公路行车安全的问题也日渐显著。高速公路事故,特别高速公路雾区工况下引发的连环追尾事故,是高速公路重大恶性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虽然公路管理部门已经建立了气象监测、道路巡查、雾灯诱导、信息提示、入口限制等一整套联动机制,上述举措对车辆高速公路雾区的安全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车辆控制的最终执行都是依靠驾驶员的主观行为,如果在雾区驾驶时,司机存在侥幸驾驶,或由于长时高速行驶产生的低速度敏感,其安全性将存在隐患,容易发生重大恶性安全事故。
发明内容
本发明具有能够自动识别雾区工况并自动开启雾区驾驶模式,并根据雾气浓度对车辆采用主动限速、降速行为,使车辆运行在安全速度范围内,从而提高司机的驾驶安全性。
为了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的问题,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一种车辆雾区主动控制系统,包括:
能见度检测仪,所述能见度检测仪安装于车辆的前端,用于对车辆前部的能见度情况进行检测,并发送能见度信息至整车网络上;
GPS定位系统,用于发送地理位置信息至整车网络上;
光线传感器,用于对车辆周围的光线情况进行检测,并发送光线信息至整车网络上;
安全控制模块,用于从整车网络上获取能见度信息、地理位置信息、光线信息、车辆行驶情况和时间,并根据能见度信息、地理位置信息、光线信息和时间判断车辆周围的环境情况形成环境信息,根据环境信息发送警示信息至警示模块,发送控制信息控制车辆的灯光启闭及运行速度;
警示模块,与安全控制模块电连接,用于提醒驾驶员采取安全信息。
作为发明的进一步说明:所述安全控制模块包括:
信息获取单元,用于从整车网络上获取能见度信息、地理位置信息、光线信息、车辆行驶情况和时间;
信息处理单元,用于对能见度信息、地理位置信息、光线信息、车辆行驶情况和时间进行处理形成环境信息;
控制单元,用于存储控制规则,当所述环境信息与控制规则匹配时,控制单元发送对应的警示信息至警示模块,发送控制信息,控制车辆的灯光启闭及运行速度。
作为发明的进一步说明:所述环境信息包括车辆是否在处于雾区及雾区可见度。
作为发明的进一步说明:所述控制规则包括:
当雾区能见度小于雾区警示阀值时,控制单元发送控制信息,使车辆开启预设灯光;
当雾区能见度在第一预设范围值时,控制单元发送控制信息,对车辆进行限速,车辆的运行速度不超过第一预设速度值;
当雾区能见度在第二预设范围值时,控制单元发送控制信息,对车辆进行限速,车辆的运行速度不超过第二预设速度值;
当雾区能见度在第三预设范围值时,控制单元发送控制信息,对车辆进行限速,车辆的运行速度不超过第三预设速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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