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交通驾驶行为管理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1025313.4 | 申请日: | 2020-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133097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5 |
发明(设计)人: | 黄金万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市盈科物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1 | 分类号: | G08G1/01;G08G1/017;H04L29/06 |
代理公司: | 北京麦汇智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54 | 代理人: | 吴云 |
地址: | 402760 重庆市***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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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互联网 交通 驾驶 行为 管理 方法 系统 | ||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交通驾驶行为管理方法及系统,涉及交通管理及互联网领域。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交通驾驶行为管理方法包括:举报者采集车辆违章违规数据;对违规数据加密后获得的举报消息包由本地终端上传至服务终端;服务终端获取举报消息包进行解密得到举报内容;根据举报内容进行分类,并对分类后的举报内容进行审核;判断举报内容是否为有效信息并输出结果;其能运用“互联网+”思维,打破传统驾驶违法行为治理模式,更好维护公共交通关系,减少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更加良好的交通环境。此外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交通驾驶行为管理系统,包括:采集模块、上传模块、加密模块、解密模块、分类模块、判断及输出模块。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交通管理及互联网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交通驾驶行为管理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如果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采集了其他车辆的实时违章信息,作为交通行为的参与方,车辆有义务上报目击的违章行为。违章信息记录后,一方面对违章车辆提出警告,督促其改正当前可能正在继续发生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对违章车辆做出惩罚。
目前的车辆违章举报主要依赖于集中式记录方式,即用户将被举报违章行为发生的地点、时间、证据发送给交警局,由交警局审查违章证据,做出相应的处罚。集中式的举报信息处理存在着信息不透明,内部可能存在腐败,举报信息处理效率低等问题,违规车辆对应的车主不能在第一时间察觉自身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更正自身行为。
且现在的举报并没有连通互联网,或并不是很智能,且大多为人为处理,因此,亟需一个方案对该现象进行优化。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交通驾驶行为管理方法,其能够运用“互联网+”思维,打破传统驾驶违法行为治理模式,更好的维护公共交通关系,减少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更加良好的交通环境。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交通驾驶行为管理系统,其能够运行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交通驾驶行为管理方法。
本发明的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互联网+的交通驾驶行为管理方法,其包括举报者采集车辆违章违规数据;对违规数据加密后获得的举报消息包由本地终端上传至服务终端;服务终端获取举报消息包进行解密得到举报内容;根据举报内容进行分类,并对分类后的举报内容进行审核;判断举报内容是否为有效信息并输出结果。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对违规数据加密后由本地终端上传至服务终端之前还包括举报者选择举报类型。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判断举报内容是否为有效信息并输出结果之后还包括若是有效信息,则对举报者增加积分奖励;若不是有效信息,则对举报者进行审核结果反馈。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服务终端获取举报消息包进行解密得到举报内容包括:将解密后的举报内容进行分类;根据同一分类中各举报内容的可信度计算该分类举报内容的可信度。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还包括获取举报者的历史可信度;获取违规车辆对应的车主的历史可信度;获取违章所在地的历史可信度.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还包括计算可信度之和并输出可信度结果。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对违规数据加密后由本地终端上传至服务终端包括:举报者将违章类型加密后由本地终端上传至服务终端;将违规车辆对应的车主的车辆信息加密后由本地终端上传至服务终端。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上述还包括获取违规车辆的实时时间信息及地理位置信息;将时间信息及地理位置信息上传至服务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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