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定位系统、定位方法及移动终端在审
| 申请号: | 202010313723.2 | 申请日: | 2020-04-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135566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6 |
| 发明(设计)人: | 吴相良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W4/02 | 分类号: | H04W4/02;H04W64/00;H04W4/021;H04W4/33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34 | 代理人: | 李艳霞 |
| 地址: | 451162 河南省***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定位 系统 方法 移动 终端 | ||
1.一种定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系统包括:
第一移动终端,所述第一移动终端用以发射定位信号;
至少一第二移动终端,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用以接收所述定位信号,并通过所述定位信号测算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之间的距离,及通过所述定位信号测算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相对所述第一移动终端的方向;根据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之间的距离,及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相对所述第一移动终端的方向,确认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相对所述第一移动终端的位置数据;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还将确认的位置数据传送至所述第一移动终端;
其中,所述第一移动终端还储存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位置数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定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信号携带有发射时间信息,所述通过所述定位信号测算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之间的距离包括:
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确认接收所述定位信号时的接收时间;
所述第二移动终端根据所述接收时间及发射时间的时间差,计算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之间的距离。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定位系统,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确认接收所述定位信号时的接收时间之前,所述第一移动终端及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进行时钟同步。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定位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设置有阵列天线,所述阵列天线包括至少3根天线,所述通过所述定位信号测算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相对所述第一移动终端的方向包括:
所述第二移动终端通过所述阵列天线接收所述定位信号,形成至少两接收相位差;
所述第二移动终端通过至少两所述接收相位差,计算所述定位信号在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上形成的入射角,通过两所述入射角的交集,进而确定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相对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的方向。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定位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位置数据还携带有自身标识信息,其中,根据所述自身标识信息及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中储存的所述位置数据,各所述第二移动终端进行点对点通信。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定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所述自身标识信息及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中储存的所述位置数据,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进行点对点通信包括:
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传送携带另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标识信息的数据至所述第一移动终端;
所述第一移动终端识别所述标识信息,并根据所述标识信息将所述数据发送至所述另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实现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与另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通信。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定位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终端及所述第二移动终端均配置有定位芯片。
8.一种定位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方法包括:
提供第一移动终端,所述第一移动终端发射定位信号;
提供至少一第二移动终端,所述第二移动终端接收所述定位信号,并通过所述定位信号测算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之间的距离,及通过所述定位信号测算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相对所述第一移动终端的方向;根据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与所述第一移动终端之间的距离,及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相对所述第一移动终端的方向,确认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相对所述第一移动终端的位置数据;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还将确认的位置数据传送至所述第一移动终端;
其中,所述第一移动终端还储存每一所述第二移动终端的位置数据。
9.一种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信号收发单元,用以接收另一移动终端发射的定位信号;
测距单元,用以通过所述定位信号测算所述移动终端与所述另一移动终端之间的距离;
测向单元,用以通过所述定位信号测算所述移动终端相对所述另一移动终端的方向;
定位单元,用以根据所述移动终端与所述另一移动终端之间的距离及所述移动终端相对所述另一移动终端的方向,确认所述移动终端相对所述另一移动终端的位置。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收发单元还用以发射所述定位信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313723.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