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适用于指挥调度的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11399179.7 | 申请日: | 2018-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9571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25 |
发明(设计)人: | 欧俊强;杨俊;周梦醒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零壹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5 | 分类号: | H04N7/15;H04N7/18;H04L29/06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熊曦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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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适用于 指挥 调度 移动 通信 执法 系统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适用于指挥调度的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所述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包括:移动通信执法仪用于数据;移动通信执法仪中设有加密单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单元用于对加密单元加密后的数据进行存储;管理单元用于对存储单元中存储的数据操作权限进行管理;对存储单元中存储的数据进行保护标记,具有保护标记的数据不能够被删除;当移动通信执法仪在充电时,具有保护标记的数据能够选择回传至服务器,回传至服务器后存储单元中相应的数据解除保护标记并删除;实现了将指挥调度、执法记录、移动业务整合到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满足复杂使用需求的技术效果。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智能执法系统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适用于指挥调度的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
背景技术
执法仪是用来记录执法现场的音视频信息,其对于公安等执法部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当前执法仪朝着4G执法仪方向发展,其主要增加了对讲及实时视频回传的功能,实时视频回传可由终端主动发起,也可以由调度台远程拉取。
但是,现有的4G执法仪对一线人员来说仍然存在功能单一,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使用需求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适用于指挥调度的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实现了将视频会商、执法记录、视频回传整合到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满足调度台在参与视频会商时,可以拉取并观看多个会商终端的多路视频,选择其中最适合的一路发送给视频会商群组观看的技术效果;满足移动通信执法仪在参与视频会商过程中,在发送或者观看会商视频时,可以同时回传现场视频给调度台;满足移动通信执法仪回传的视频,无论是终端主动回传的还是调度台远程拉取的,在该移动通信执法仪被选定为会商视频发送方后,即可被分发给其他会商成员观看的技术效果。
为实现上述发明目的,本申请提供了一种适用于指挥调度的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所述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应用于移动视频会商系统中,所述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基于移动视频会商系统进行指挥调度数据交互、执法记录数据交互,具体为: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采集执法记录数据传输给移动视频会商系统,移动视频会商系统将指挥调度指令传输给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进行指挥调度;所述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包括:
移动通信执法仪,所述移动通信执法仪用于采集视频数据、音频数据、图像数据;
所述移动通信执法仪中设有加密单元,用于对移动通信执法仪采集的数据进行加密;
所述移动通信执法仪中设有存储单元用于对加密单元加密后的数据进行存储,并且记录数据存储的日期,当存储单元剩余存储空间不足时,存储单元优先自动删除存储日期最靠前的数据;
所述移动通信执法仪中设有管理单元用于对存储单元中存储的数据操作权限进行管理,终端用户能够查看数据,不能够进行数据删除和拷贝操作;管理端用户能够查看数据、删除数据、拷贝数据;所述管理单元还用于对存储单元中存储的数据进行保护标记,具有保护标记的数据不能够被删除;当移动通信执法仪在充电时,具有保护标记的数据能够选择回传至服务器,回传至服务器后存储单元中相应的数据解除保护标记并删除,如果选择不回传,那么保护标记不解除。
优选的,所述移动通信执法仪系统应用于移动视频会商系统中,视频会商参与终端包括但不限于:移动通信执法仪、对讲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不同的视频会商参与终端之间在参与视频会商时能够混合编组,后续以移动通信执法仪进行说明,其他类型的终端同理,所述移动视频会商系统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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