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反义长非编码RNA中的遗传变异作为对疾病治疗的敏感性的生物标志物有效
申请号: | 201780047430.0 | 申请日: | 2017-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63549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14 |
发明(设计)人: | N·G·耶尔;陈邵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加坡保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Q1/6886 | 分类号: | C12Q1/688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世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713 | 代理人: | 康健;王思琪 |
地址: | 新加坡***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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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反义 编码 rna 中的 遗传 变异 作为 疾病 治疗 敏感性 生物 标志 | ||
1.用于检测遗传变异的试剂在制备用于在预测患有癌症的受试者对用抗癌药物治疗的敏感性的方法中使用的诊断剂中的用途,其中所述方法包括检测存在于由致癌基因获得的反义链中的长非编码RNA中存在或不存在遗传变异,其中所述致癌基因是编码表皮生长因子受体的EGFR,并且所述遗传变异是SEQ ID NO:27所示的核苷酸序列第2361位核苷酸的纯合G>A突变;其中在存在所述纯合G>A突变的情况下,预测所述受试者显示出与未携带所述纯合G>A突变的受试者相比改善的对用所述抗癌药物治疗的敏感性;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测量所述受试者是否具有与对用所述抗癌药物治疗无响应的受试者相比低的EGFR-AS1表达水平并且其中在具有低的EGFR-AS1表达水平的情况下,预测所述受试者显示出与不具有低的EGFR-AS1表达水平的受试者相比改善的对用所述抗癌药物治疗的敏感性;并且其中所述抗癌药物是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是吉非替尼,并且所述癌症是口腔鳞状细胞癌。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测量所述受试者是否具有与对用吉非替尼治疗无响应的受试者相比高的EGFR同种型D与EGFR同种型A转录水平的比值以预测敏感性,并且其中在具有高的EGFR同种型D与EGFR同种型A转录水平的比值的情况下,预测所述受试者显示出与不具有高的EGFR同种型D与EGFR同种型A转录水平的比值的受试者相比改善的对用吉非替尼治疗的敏感性。
3.用于检测遗传变异的试剂在制备用于在预测患有EGFR相关癌症的受试者对用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的敏感性的方法中使用的诊断剂中的用途,所述方法包括确定是否给出以下的i):
i)所述受试者具有与对用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无响应的受试者相比低的EGFR-AS1表达水平;
其中,在给出i)的情况下,预测所述受试者显示出与未显示i)的受试者相比改善的对用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的敏感性;并且
其中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是吉非替尼,并且所述癌症是口腔鳞状细胞癌。
4.抑制EGFR-AS1表达的治疗剂和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在制备用于治疗患有癌症的受试者的组合物中的用途,
其中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是吉非替尼,并且所述癌症是口腔鳞状细胞癌。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抑制EGFR-AS1表达的治疗剂是要与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同时施用,或者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是要在所述抑制EGFR-AS1表达的治疗剂之后施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中,当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在所述抑制EGFR-AS1表达的治疗剂之后施用时,施用所述抑制EGFR-AS1表达的治疗剂和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之间的时间间隔为1-24小时。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中,当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在所述抑制EGFR-AS1表达的治疗剂之后施用时,施用所述抑制EGFR-AS1表达的治疗剂和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之间的时间间隔为至少1天。
8.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中,当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在所述抑制EGFR-AS1表达的治疗剂之后施用时,施用所述抑制EGFR-AS1表达的治疗剂和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之间的时间间隔为至少2天。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中,当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在所述抑制EGFR-AS1表达的治疗剂之后施用时,施用所述抑制EGFR-AS1表达的治疗剂和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之间的时间间隔为至少3天。
10.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中,当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在所述抑制EGFR-AS1表达的治疗剂之后施用时,施用所述抑制EGFR-AS1表达的治疗剂和所述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之间的时间间隔为至少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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