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清运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721275331.1 | 申请日: | 2017-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756573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03 |
发明(设计)人: | 马亮;杨春生;刘扣林;曹磊;王现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61/08 | 分类号: | B62D61/08;B60P3/07;B60P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黄德海 |
地址: | 102606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剪刀臂 支撑杆 销轴 样车 配合 本实用新型 后支撑杆 前支撑杆 驱动装置 运输 固定板连接 拖动 前后方向 上下运动 组件包括 固定板 行走轮 转向轮 叉车 车架 枢转 抬起 驱动 移动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清运车辆,清运车辆包括车架、剪刀臂组件、驱动装置、前支撑杆、后支撑杆、行走轮和转向轮,剪刀臂组件包括两个剪刀臂和两个固定板,剪刀臂具有固定板连接孔和支撑杆配合部,两个剪刀臂在前后方向上部分地重叠且重叠部分之间通过第二销轴相连,驱动装置用于驱动第二销轴上下运动,从而使得剪刀臂组件的两个剪刀臂绕各自的第一销轴同步向上或向下枢转,前支撑杆的两端配合在位于前侧的两个剪刀臂的支撑杆配合部上,后支撑杆配合在位于后侧的两个剪刀臂的支撑杆配合部上。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清运车辆,无需叉车即可抬起待运输样车,从而拖车可以拖动清运车辆和待运输样车移动,进而增加了待运输样车的运输范围。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辆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清运车辆。
背景技术
在车辆生产厂区内,为验证车辆的性能,需要试制多辆样车。由于大部分试制样车无法自主行动,相关技术中,常通过叉车举升并运输样车至目标地点。由于叉车本身构造所限,叉车无法在厂区以外的道路行驶,叉车的使用范围受限,且叉车的速度较慢,样车在叉车上的稳定性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至少在一定程度上适用范围更广的清运车辆。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清运车辆,包括车架、剪刀臂组件、驱动装置、前支撑杆、后支撑杆、行走轮和转向轮,所述车架具有左右对称布置的左边梁和右边梁,所述剪刀臂组件分别对称地设置在所述左边梁和所述右边梁上,所述剪刀臂组件包括两个剪刀臂和两个固定板,所述剪刀臂具有固定板连接孔和支撑杆配合部,所述支撑杆配合部和所述固定板连接孔位于所述剪刀臂的前后两端且其中一个所述剪刀臂的支撑杆配合部位于前端而另一个所述剪刀臂的支撑杆配合部位于后端,所述固定板与对应的所述剪刀臂通过第一销轴相连,两个所述剪刀臂在前后方向上部分地重叠且重叠部分之间通过第二销轴相连,所述驱动装置分别设置在所述左边梁和所述右边梁上且与同侧的所述第二销轴相连,所述驱动装置用于驱动所述第二销轴上下运动,从而使得所述剪刀臂组件的两个所述剪刀臂绕各自的所述第一销轴同步向上或向下枢转,所述前支撑杆的两端配合在位于前侧的两个所述剪刀臂的支撑杆配合部上,所述后支撑杆配合在位于后侧的两个所述剪刀臂的支撑杆配合部上,所述转向轮设置在所述车架的前端,所述行走轮分别左右对称地设置在所述左边梁和所述右边梁上。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清运车辆,无需叉车即可抬起待运输样车,从而拖车可以拖动清运车辆和待运输样车移动,进而增加了待运输样车的运输范围。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清运车辆,所述支撑杆配合部的上边缘设置有多个弧形凹槽。
进一步地,所述前支撑杆和后支撑杆中的每一个包括:杆部本体和端头,所述端头设置在所述杆部本体的两端且与所述弧形凹槽配合,所述端头为圆柱形,所述杆部本体为方柱形。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清运车辆,所述剪刀臂中间高而两端低以在所述剪刀臂的中间部分形成上凸部,所述第二销轴连接在两个所述上凸部上。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清运车辆,所述固定板焊接固定在所述左边梁和所述右边梁上,所述固定板上设置有固定板减重孔。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清运车辆,所述清运车辆还包括下限位装置,所述下限位装置设置在所述左边梁和所述右边梁上且适于支撑限位所述支撑杆配合部。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清运车辆,所述驱动装置包括支架和液压缸,所述液压缸与所述支架固定,所述支架分别固定在所述左边梁和所述右边梁上,所述液压缸的缸杆与所述第二销轴连接。
可选地,两个所述液压缸配置有手动式共用液压油泵。
可选地,所述转向轮通过转向架与连接在所述左边梁和所述右边梁之间的前横梁相连,所述转向架上设置有牵引杆。
可选地,所述支撑杆配合部的自由端高于所述支撑杆配合部的与所述剪刀臂相连的一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1275331.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汽车后桥总成转运车
- 下一篇:后备箱结构及具有其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