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装置以及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710345007.0 | 申请日: | 2017-05-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68623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27 |
发明(设计)人: | 王冠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84 | 分类号: | G06F3/0484;G06F9/44;G06F9/50;H04M1/725 |
代理公司: | 11201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张润 |
地址: | 100085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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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 终端 控制 方法 装置 以及 | ||
1.一种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判断当前移动终端操作系统的锁屏进程中是否存在锁屏;
若存在,则扫描所述移动终端中的垃圾数据,并扫描正在后台运行的应用程序进程;
根据所述垃圾数据的扫描结果和所述正在后台运行的应用程序进程的扫描结果,确定对应的目标显示样式和对应的处理操作;
在所述移动终端的屏幕由灭屏锁屏状态变为亮屏锁屏状态时,根据所述目标显示样式和处理操作创建用户交互界面,并将所述用户交互界面显示在所述亮屏锁屏界面之上;
当监控到所述移动终端进行亮屏操作时,判断所述移动终端是否接收到解锁指令;
若是,则删除所述用户交互界面,并释放所述用户交互界面对应的系统内存。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判断当前移动终端操作系统的锁屏进程中是否存在锁屏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移动终端处于灭屏状态的时长是否超过预设时间;
若是,则判断当前所述移动终端操作系统的锁屏进程中是否存在锁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判断当前移动终端操作系统的锁屏进程中存在锁屏之后,在扫描所述移动终端中的垃圾数据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判断所述移动终端处于灭屏状态的时长是否超过预设时间;
若是,则扫描所述移动终端中的垃圾数据。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据垃圾数据的扫描结果和所述正在后台运行的应用程序进程的扫描结果,确定对应的目标显示样式和对应的处理操作,包括:
当所述垃圾数据的数据大小大于或等于第一阈值,且所述正在后台运行的应用程序进程的个数大于或等于第二阈值时,确定所述目标显示样式为第一颜色预警样式,所述处理操作为清理和加速操作;
当所述垃圾数据的数据大小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阈值,且所述正在后台运行的应用程序进程的个数小于所述第二阈值时,确定所述目标显示样式为第二颜色预警样式,所述处理操作为清理操作;
当所述垃圾数据的数据大小小于所述第一阈值,且所述后台运行的应用程序进程的个数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阈值时,确定所述目标显示样式为第三颜色预警样式,所述处理操作为加速操作。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一颜色预警样式中第一颜色的预警等级大于所述第二颜色预警样式中第二颜色的预警等级,所述第二颜色预警样式中第二颜色的预警等级大于所述第三颜色预警样式中第三颜色的预警等级。
6.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用户交互界面显示在所述亮屏锁屏界面之上,包括:
将所述用户交互界面以悬浮球形式显示在所述亮屏锁屏界面之上。
7.如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移动终端未接收到所述解锁指令,判断是否接收到针对所述用户交互界面的操作指令;
若是,则根据所述用户交互界面所对应的处理操作对所述移动终端进行相应控制。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如果所述移动终端未接收到解锁指令,且未接收到针对所述用户交互界面的操作指令,则在所述移动终端再次进行灭屏状态时,删除所述用户交互界面,并释放所述用户交互界面对应的系统内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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