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口腔护理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69701.3 | 申请日: | 2015-1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0645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09 |
发明(设计)人: | 陈丹丹;哈什·特里维迪;小彼得·R·希利亚德;詹姆斯·马斯特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高露洁-棕榄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49 | 分类号: | A61K8/49;A61K8/44;A61Q11/00;A61K31/4172;A61K31/198;A61P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郑斌;陈九洲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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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口腔 护理 组合 | ||
1.一种口腔护理组合物在制备用于增加或加速口腔组织内的HSP 27表达并修复所述口腔内的软组织损害的药物中的用途,所述口腔护理组合物包含:按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的0.001重量%至0.04重量%的量的精氨酸或其盐,以及口腔可接受的载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表面活性剂。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精氨酸或其盐以按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的0.005重量%至0.02重量%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精氨酸或其盐以按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计的0.005重量%的量存在于所述组合物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组合物选自漱口水、喷雾、洁齿剂、口腔条、口香糖和锭剂。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口腔护理组合物还包含选自以下各项的一种或多种试剂:脱敏剂、美白剂、牙垢控制剂、粘合剂、增稠剂、洗涤剂、泡沫调节剂、pH调节剂、口感剂、甜味剂、调味剂、着色剂、湿润剂、氟化物源及其组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游离形式的所述精氨酸并且不含所述精氨酸的任何盐。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组织为牙龈组织。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用途包括将所述口腔与所述组合物接触至少30秒的时间段。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用途包括将所述口腔与所述组合物接触至少1分钟的时间段。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用途包括将所述口腔与所述组合物接触至少5分钟的时间段。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用途包括将所述口腔与所述组合物接触至少10分钟的时间段。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用途包括将所述口腔与所述组合物接触至少15分钟的时间段。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用途包括将所述口腔与所述组合物接触至少1小时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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