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内燃机的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380076679.6 | 申请日: | 2013-05-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29283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31 |
发明(设计)人: | 正田智久;石川修;冈部健;北野弘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02D29/02 | 分类号: | F02D29/0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俞丹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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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燃机 自动 停止 再起 装置 | ||
本发明提供一种内燃机的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自动停止后的内燃机中,在自动停止后的内燃机的每个点火时期预测下次及以后的点火时期的转速,基于该预测转速和自主恢复判定转速之间的比较结果,进行自主恢复再起动的许可判定,可靠地进行自主恢复再起动。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内燃机的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该内燃机的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在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时,进行内燃机的自动停止,若之后规定的再起动条件成立,则进行内燃机的自动再起动。
背景技术
以往,为了改善汽车的燃料消耗、降低汽车的环境负荷等,有时会采用内燃机的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所谓的怠速停止装置)。该内燃机的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进行如下动作:在内燃机的运行过程中,若基于驾驶员的减速/停车操作的规定的自动停止条件成立,则使内燃机的运行自动停止,并且若基于驾驶员的启动/加速操作的规定的再起动条件成立,则自动地使内燃机再起动。
在上述内燃机的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中,提出了如下装置:在再起动条件成立时的内燃机的转速比规定转速要高的情况下,仅通过重新开始燃料喷射来进行内燃机的再起动,也就是说进行自主恢复再起动(self-restorable restarting),在再起动条件成立时的内燃机的转速比规定转速要低的情况下,通过驱动起动装置(起动器)来降低再起动时的起动装置(起动器)的驱动频度。
专利文献1中,在请求再起动时的内燃机的转速在是否需要起动器的判定值以上的情况下,仅通过重新开始燃料喷射来进行内燃机的再起动、即进行自主恢复再起动,该是否需要起动器的判定值是将从请求再起动时的曲柄角度到请求再起动后的燃烧气缸的压缩角度位置为止的旋转减小量考虑在内而预先设定的值。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第5059043号
发明内容
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然而,说到自动停止后的内燃机的转速是否每次下降一定量,则并非如此,而是根据内燃机的状态的不同,内燃机的转速的下降量会发生变化。即使内燃机的运行状态相同,在自动停止时的转速不同的情况下、转速下降过程中内燃机的状态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转速的下降量也不相同。因而,为了如现有技术那样将内燃机的旋转减小量考虑在内来设定是否需要起动器的判定值,需要事先正确地掌握多种运转状态、自动停止状态下的旋转减小量,此外,需要在假定旋转减小量较大的状态下设定判定值。
然而,若在假定旋转减小量较大的状态下设定判定值,则在转速下降过程中内燃机的状态发生变化、例如在转速下降过程中旋转减小量变小的情况下,有可能进行不能自主恢复再起动的判定。也就是说,即使在再起动条件成立后转速的旋转减小量变小从而处于能自主恢复再起动的状态下,也可能是再起动动作要待机到起动器驱动开始为止的情况,从而可能发生再起动时间的延迟,同时增加起动器驱动频度。
本发明将上述问题考虑在内,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内燃机的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在自动停止后的内燃机中,能正确地实施仅利用燃料供给来进行再起动的自主恢复的许可判定,能可靠地进行仅利用燃料喷射的再起动,并且能适当地进行是否需要起动装置驱动,仅在需要起动装置的驱动的再起动中驱动起动装置。
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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